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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申请采暖优惠电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11-12 07:02:50 编辑:杨蓓蕾 作者:苗巧颖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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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今冬供暖

距离集中供暖剩下两天时间了,不少小区已经开始供暖或开始试供暖。还有不少没有集中供暖的小区,该如何过冬?你如果在供暖期间,遇到了什么难事,可以拨打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我们将联系相关部门帮你解决。

离11月15日正式供暖只剩两天了,针对没有集中供暖的老旧小区如何解决取暖问题,华商报记者走访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获悉针对冬季电采暖客户,该公司出台了2项居民优惠电价措施。

措施一

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 其他月份执行阶梯电价

华商报记者获悉,一项为冬季供暖电价优惠政策,即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经用户申请和电网企业认定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

据电力部门计算,以电采暖客户、典型的五口之家来举例,140平方米的房子,用电规律基本为夏季3个月月均用电量1000千瓦时,冬季5个月月均用电量1600千瓦时,春、秋4个月均用电量200千瓦时,全年用电11800千瓦时。

原来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时,电费全年合计8261.94元;选择执行居民采暖电价后,春、夏、秋7个月仍执行阶梯电价,全年电费支出是6344.44元。也就是说,选择居民采暖电价全年省下1917.5元。

市民如何享受这一政策呢?

需要提前5个工作日,持户主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用电地址相符的房屋产权证书(或宅基证)、物业办和小区管理单位(街道办、社区或村委会)提供的非集中供热证明以及近期交纳电费的凭证到就近的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供电企业现场核实客户家中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并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执行电采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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