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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筹备组成员推选票数须过半?没这规定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11-14 07:08:24 编辑:李晨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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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3日,领秀长安、长安家园的业主和华商报记者再次来到韦曲街办,向分管领导反映成立业委会筹备组出现的问题 华商报记者 强军 摄

  筹备组推选是否一半以上人参与才有效?物业公司不提供相关资料咋办……

  昨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近日出台的《西安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指导规则》,对业主关心的问题一一解释。

  1.问:推选的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需具备啥资格?

  答:指导规则中明确,业主大会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1名,居民委员会代表1名,建设单位代表1名,业主代表4至6名组成。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担任。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业主代表推选办法,明确任职条件、名额分配方式、推选程序,并组织推选业主代表。

  其他筹备组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任职。筹备组成员中的业主代表还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不得有侵犯本建筑区划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得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破坏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等不当使用的行为。

  2. 问:辖区街办筹备组成员推选办法,推选成员票数过半才有效?

  答:《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只对选举业委会做了要求,即“双过半”(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对于筹备组成员的推选,没有这一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3.问:小区交房已7年多,业主产权转让的较多,开发商给的原始资料找不到新业主,物业又不配合提供怎么办?

  答:如果物业不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成立业委会所需资料,小区业主可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4. 问:小区交房满两年后,业主两次向辖区街办提交成立业委会筹备组的申请,都没有任何回音,该怎么办?

  答:若情况属实,可向街办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5. 问:开发商要把自己开发的纯商业写字楼及附属商业体的面积算在小区总体面积内,在投票时按照投票面积计算是否合理?

  答:对于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建议业主可以到规划部门查询规划图纸,并且投票面积是以产权证的面积为准。

  6. 问:小区内有经适房、商品房、村民安置房、单位福利房、廉租房,商业配套用房,这种复杂情况怎么处理?

  答:无论什么性质的房屋,都是有产权的,投票的是以产权为单位进行的。比如一个小区有8栋廉租房,其产权归属为政府相关单位,在投票环节也只占一票。

  7.问:筹备组是否有权利聘请律师进行专业指导?

  答:合理合法的要求律师对业委会选举进行法律指导,是小区业主的权利。

  8.问: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过程中,受到一些职能部门的人为干涉,如何处理?

  答:若事实成立,建议找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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