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利用“刷单费”诈骗大学生 西安男子获利49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11-17 18:07:30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宁军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8y59k508.jpeg

  为了挣“刷单费”,西安多名大学生掉进一个无业男子布置的陷阱,莫名背上了贷款。今日,西安中院在西北政法大学开庭审理这起诈骗案。

  西安男子戚某今年25岁,只有高中文化程度,捕前无业。据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4月,戚某在西华门海星智能广场打工期间得知,通过做手机分期付款业务可获取高额收益。他就在网络上发布招聘公告,虚构某金融公司招聘刷单业务办理人,谎称办理人仅需在该公司申请分期付款购买手机,公司会按期还款,办理人既不会收到手机也无需自己还款。申请办理成功后,公司将支付办理人100元至200元的刷单费。

  随后,王某等两名大学生到戚某处办理刷单业务,戚某又将二人发展为校园代理,由他们介绍了多名大学同学在戚某处办理手机分期业务。在为被害人办理手机分期业务后,戚某将手机倒手卖出变现,再向被害人支付 “刷单费”,并用部分款项给被害人归还了一些贷款,剩余款项由戚某据为己有。

  为了还贷款,同年8月,戚某又将多名大学生骗至三爻村一家公司办理网络贷款,仍谎称学生无需自己还款,还可赚取刷单费。多名被害人在收到款项后,将钱转给戚某,戚某按约定向被害人支付刷单费,只用少部分款项偿还贷款,将剩余款项据为己有。

  据公诉人指控,戚某共骗了27名大学生,通过11个网络贷款平台办理贷款,实际获利49万余元,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日的庭审中,戚某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审理中,戚某说,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自己家庭和大学生造成了伤害,他感到十分悔恨,希望大学生们以后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要轻信花言巧语。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向在座的大学生提醒,最好不要轻易把个人信息泄漏给他人,学会理性控制消费行为,尽量避免超前消费,特别是在办理贷款时一定要谨慎。万一还不上款,将会对今后的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后患无穷。如果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告诉父母或老师,并报警求助。华商记者 宁军

相关热词搜索: 刷单位 大学生 诈骗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