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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名大学生为挣刷单费背贷款 总额达49万余元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11-18 07:01:33 编辑:刘超 作者:宁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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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挣“刷单费”,西安多名大学生掉进一个无业男子布置的陷阱,莫名背上贷款。昨日,西安中院在西北政法大学开庭审理这起诈骗案。

  西安男子戚某今年25岁,高中文化程度,无业。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4月,戚某在西华门海星智能广场打工期间得知,通过做手机分期付款业务可获取高额收益,便在网上发布招聘公告,虚构某金融公司招聘刷单业务办理人,谎称办理人仅需在该公司申请分期付款购买手机,公司会按期还款。申请办理成功后,公司将支付办理人100元至200元的刷单费。随后,王某等两名大学生到戚某处办理刷单业务,戚某又将二人发展为校园代理,由他们介绍了多名大学同学在戚某处办理手机分期业务。在为被害人办理手机分期业务后,戚某将手机倒手变现,再向被害人支付“刷单费”,并用部分款项给被害人还了一些贷款,剩余款项由戚某据为己有。为还贷款,同年8月,戚某又将多名大学生骗至三爻村一家公司办理网络贷款,仍谎称学生无需自己还款,还可赚取刷单费。据公诉人指控,戚某共骗了27名大学生,通过11个网络贷款平台办理贷款,实际获利49万余元,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戚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戚某称,他给学生们说的办理手机分期付款业务,是为提高公司知名度的“活动”,其实是他虚构的。很多学生将真实身份信息交给戚某,一项项手机分期业务就产生了,但学生们并不知道自己要还月供。一段时间后,戚某无法还贷,贷款公司找到学生。“为补上窟窿,我想到不如把这些学生拉去办贷款,把前面手机分期欠的贷款先补上,然后用剩下的钱干点啥,赚钱给补上。”然而,贷款平台的利息更高,最终无法收拾。该案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提醒在座的大学生,最好不要轻易把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特别是在办理贷款时一定要谨慎。万一还不上款,将会对今后的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如果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告诉父母或老师,并报警求助。 (记者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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