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对门的店铺老板“瞪”了自己老婆,李某与对方撕扯在一起,用头将对方鼻梁撞骨折。近日,52岁的李某被批捕。
郭某、李某都在小寨经营商铺,是两对门。7月5日下午5时,郭某喝完酒回到自己商铺,坐在对面的李某妻子认为郭某在瞪她,随后两人发生口角,撕扯在一起。后李某又与郭某互相抓着胳膊撕扯,撕扯过程中,李某用头部撞击郭某鼻梁,致郭某鼻骨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
李某供述,对门老板当时“提着一个矿泉水瓶瞪着我老婆看”,郭某则说,是对面店铺的老板娘出言不逊引发口角。
李某辩解他并非用头故意撞击郭某,而是在对方店员欲持凳子攻击的情况下,为挣脱郭某的控制顺势顶上去的。但办案检察官认为,根据现场监控,李某在与郭某撕扯时明显有后仰蓄力再前顶的动作,且对方店员当时已将凳子放在旁边放弃攻击。近日,雁塔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李某。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温媛媛
编辑:王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