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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底讨薪难问题又来了!快看今年怎么维权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马群 杨平 2017-12-03 08:02:56
[摘要]“老板欠我们好几个月工资不给了”“老板说马上给钱,拖了又拖,到现在都没结账”……临近年底,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接到的涉及讨薪的投诉逐渐增多。”  针对这一问题,12月1日,华商报已向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发函咨询。

  >>提醒

  想离职 需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当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兼职也应该签劳动合同

  华商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从事兼职的人都不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嫌麻烦”,另一方面是怕雇主觉得自己“事太多”。“即使是兼职,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称,合同作为法定的书面证据之一,对于维护兼职工作人员的利益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如不签订合同,当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侵犯兼职人员利益的事情时,兼职人员将难以举证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兼职时也要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最好能约定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劳动条件等。

  讨薪维权 证据最重要

  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薪酬方面的投诉,证据最为重要,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而劳动合同就是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能提供可以证明双方用工关系的资料也可以,比如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条、工资欠条等。”

  劳动者可通过哪些部门依法讨薪?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欠薪,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向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请仲裁。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的,职工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一般说来,劳动争议案件都必须要经过劳动仲裁,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即不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不能受理。

  四、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你认为仲裁结果不公,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农民工还可以向县级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将指派律师参与诉讼,节约工人维权成本。

  华商报记者 马群 杨平

编辑: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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