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听证人员
听证陈述人12人,旁听10人。在规定的时间内,12名陈述人表明了自己所持观点
四个主要听证事项
1.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范围划定是否合理可行(10人认为合理)
2.对经营性场所室内全面禁止吸烟是否可以设立缓冲期(6人表示反对)
3.餐饮业、酒店、宾馆等是否可以分区域控烟,设立吸烟室或者划定室内吸烟区(6人支持设立)
4.对规章其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多位陈述人表示,目前草案中针对吸烟者的处罚力度太小,违法成本太低)
昨日下午,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就草案中的“对经营性场所室内全面禁止吸烟是否可以设立缓冲期”等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草案》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中小学校、儿童公园、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公共场所室外区域,高等学校室外教学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草案》规定,对违反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吸烟者给予警告,并处十元罚款;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对吸烟行为管理不力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经营者、管理者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发言中,不少陈述人都认为目前针对吸烟者处罚力度太小,不足以引起吸烟者重视,应该针对吸烟者的罚款金额设在50元到500元之间,对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对吸烟行为管理不力的,应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接下来,西安市法制办将汇总12名听证人的意见和建议,对《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政府常务会后报西安市人大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