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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小区频现高空抛物 物业称将加强人员盯防

西安新闻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作者:孙鑫 2017-12-15 20:27:45
[摘要]最近,住在西安曲江一个高档小区的业主和商家向我们反映,小区的一栋楼频频发生高空抛物,稍不注意就会被饮料瓶、水果、甚至是生活垃圾砸到。

最近,住在西安曲江一个高档小区的业主和商家向我们反映,小区的一栋楼频频发生高空抛物,稍不注意就会被饮料瓶、水果、甚至是生活垃圾砸到。目前有多位业主不幸“中招”,大家每次路过那里都得提心吊胆。

张先生在西安曲江这个小区的7号楼一间临街商铺里工作,12月14日晚上7点多,他在门外散步时,一袋生活垃圾突然从天而降,重重砸到了他的腿上。

张先生:“光垃圾砸,砸了两次了。这个礼拜已经往下扔了三四次垃圾了,有时候还扔小孩喝的药,口服液玻璃瓶子,还有什么水果,柿子、火龙果,啥都扔。”

采访中,多位业主都表示自己曾看到过楼上扔下来的垃圾。而在小区7号楼北侧100平米的范围内,记者看到不少高空抛物后地面上留下的痕迹。

小区业主李先生:“上一次是扔了一个柿子,砸在地面上一个电动自行车上,当时砸得特别难看,像车祸现场。天天进进出出的,刚好是个小区门口,哪天真的砸到人了,就不好说了。”

小区保洁工作人员:“有时是晚上扔的,我早上过来看这里有一堆。”

至于抛物的位置,小区业主只能大概确定在小区7号楼2单元,至于哪一户,就无法确定了。因为发生高空抛物后,物业工作人员上楼查找,2单元的所有住户都是矢口否认。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我们接到三次客户反映,第一时间就去楼上排查,因为并不知道是哪一户扔的,我们挨个排查、去问,但是这些业主都否认了这件事情。”

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面对高空抛物他们也很无奈,现在他们专门在小区的显著位置张贴了严禁高空抛物的警示,同时已经安排工作人员巡逻盯防。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害,应由具体抛物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话,由一层以上的全体房屋使用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能够证明不是侵权人的除外。(记者 孙鑫)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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