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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任婷 2017-12-30 06:46:07
[摘要]这8起问题是: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辉借外出考察,绕道张家界、阳朔公款旅游,共花费6.86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资金被收缴。

  日前,省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8起问题是:

  1.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辉借外出考察,绕道张家界、阳朔公款旅游,共花费6.86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资金被收缴。

  2.铜川市食药监局以值班费、加班费为名违规发放津补贴15.4万元。2017年12月,铜川市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时任该局局长王永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任该局局长高军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西安市临潼区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孙顺清违规发放3.78万元补贴、花费2.85万元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延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刘明喜借参会组织赴庐山、景德镇等地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人员均受到党纪追究。

  5.安康市宁陕县经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勇智“私车公养”,违规在单位报销私家车维修保养费、加油费1.395万元,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2万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6.榆林市工商局榆神分局工会主席赵德宏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公车使用费用;该局负责人被问责。

  7.汉中市洋县贯溪派出所所长何虎强违规收受辖区企业负责人所送2万元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8.渭南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王积良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职,违纪资金被收缴。该院多名负责人被问责。(记者 任婷)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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