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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岁四川人老程为4万工钱跑断腿儿 赢了官司钱还是拿不到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1-11 20:18:25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李琳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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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岁的老程是四川泸县人,干建筑已经三十多年了,来西安也已十多年,如今已经扎根在了这里,给儿子取了陕西的儿媳妇,也抱上了孙子。他喜欢这座城,更希望能够给予他一个劳动者的公平待遇。

  4年艰辛讨债路 无奈打官司却也没解决

  “这就是我们打工的高楼,从来都没遇到这种赖账的,就4万多块钱,法院打官司都赢了,就是不给钱。”1月11日上午,雪后的寒风中,衣着单薄的老程站在西安市未央区梨园公馆3号楼前,拿着厚厚的一沓结算单据和法院判决,无计可施,2013年,他就是给这栋楼做工才被签下4万多元工钱。

  虽然在西安住了十多年,老程仍是一口浓重的四川乡音,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4年多的艰辛讨债之路。2013年10月,老程带着七八个民工,里面有自己的四川老乡,也有本地的熟人,一起给西安百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的梨园公馆项目3号楼主体建筑提供劳务,但开始对方一直没有按合同执行给一部分工钱,老程知道活儿不好干,就和大家一起坚持,想着先把工程扛完再说,可谁知情况越来越严重,干了多半年后,工人们意见很大,老程实在支撑不住了,只好甩手不干了,开始了讨债之路。直到2014年11月3日,百圣公司一位项目经理徐某出具了已完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劳务费总共为102810元,之后分两次陆续付了6万元,但剩余的42810元经无数次讨要,却再也要不来。

  无奈之下,老程不得不选择了打官司。他向未央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百圣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务费。而被告则在法庭辩称,原告在公司干活属实,但结算单上只有当时的项目经理徐某的签字,没有项目章子;结算单上无项目经理杨某的签字;签原告劳务费42810元属实,主张债务应由公司另一位经理杨某承担,理由是原告是在其手里包的活,杨是负责该项目的经理,认为原告工程存在问题,公司为此花费已超出所欠费用,不应当承担责任。

  经法院审理查明,两位杨经理均系百圣公司副总经理,与出具结算单的徐某均为其公司职员,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欠劳务费42810元未付属实,工程结算后,百圣公司称原告施工的工程存在问题,并安排他人修复支付高额花费,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法院审理认为,42810劳务费应由百圣公司承担给付责任,支付给原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42810元,如未按照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信息。

  该判决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现在是2018年1月中旬,老程去了无数次法院,找了几百次百圣公司负责人,也申请了强制执行,可至今仍一毛钱都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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