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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买房还未住 被楼上未销售的房漏水淹了该谁负责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1-13 22:22:39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杨德合 陈团结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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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称推测有业主私开暖气阀门致管道爆裂

  14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赵先生家看到,虽然屋内经过了收拾,但当时过水的痕迹还很明显,踢脚线位置的墙面损坏,厨房吊顶被拆开尚未安装。客厅里摆着架子鼓。

  记者从物业了解到,该小区房屋确实手续不全,有部分房屋尚未出售,而赵家楼上两层同户型房子就仍在开发商手里。物业杨经理表示,房屋尚未卖出,那这两间房子的业主就还是开发商,事发以来,他们曾与开发商进行协调,但开发商余物业意见相似,也认为应当是有人私自开水管导致水管爆裂,责任还在于其他个别业主,所以不予赔偿。“小区自备锅炉供暖,已试暖十几天了,马上就要正式供暖。”杨经理表示,试暖之前,他们确实曾逐户检查管道问题,并无任何问题,而试暖后出现爆管,足以说明问题,“就应该是有人偷着开暖气,但不知道自家管道是那一条,开错了,再加上有些管道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所以出了事。”杨经理说,他们想要赔偿就得去法院告,法院判谁的责任再说赔偿。

  开发商和物业或均有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 针对漏水事件致使赵先生装修及家具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赵先生可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赔偿责任。本案中,楼上漏水房屋的所有权人仍是开发商,开发商具有一定的责任。如开发商已将相关管理委托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因疏于管理造成赵先生经济损失的,物业公司应承担疏于管理的过错责任。如能认定是因某住户私开暖气阀门造成水管爆裂致使漏水的,那么具体私开暖气阀门的住户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华商记者 杨德合 文 陈团结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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