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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男子打工出事获赔偿 妻子私自支取65万“消失”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1-23 18:47:24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宁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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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省高院公布了2017年陕西法院“十大执行典型案例”并发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拍卖7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超出评估价3.6亿元

  陕西迪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研苑置业有限公司等增资纠纷一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执行中,西安研苑置业有限公司等须向申请人返还2亿元,并承担受理费等。西安中院查封了西安研苑置业有限公司一宗77亩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经评估价值为3.37亿元,裁定拍卖该土地使用权,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展示拍卖标的物,发布拍卖公告后,收到几十家竞拍者的咨询,并有五万多人次的网络围观,8家企业缴纳了6800万元的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经过25小时、60轮竞价后,最终以6.97亿元的价格成交,超出评估价3.6亿元,溢价率106.5%,该拍卖品的成交价、溢价率均创陕西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纪录。与此同时,该拍卖品的成交变现使得西安中院及其他法院五十多件相关案件执行完毕。

  入赘男子打工出事获赔偿 妻子私自支取65万“消失”

  黄某入赘闫某家后,即外出打工,施工过程中出现事故,造成其下肢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雇工方向其赔付残疾赔偿金等共计80余万元,存于黄某账户,借记卡由闫某保管,闫某支取及转入自己账户65万余元。

  黄某残疾后,夫妻缺乏沟通交流,感情日趋淡漠,闫某在未告知黄某的情况下,将大额存款转移支取,双方感情破裂,商南县法院于2015年8月判决二人离婚、被告闫某向黄某返还人身损害赔偿金60万元。判决生效后,闫某外出打工躲避,数年不归,法院立案执行后查控无果。由于黄某生活无助,商南法院送去法律援助金3万元,后将其安置到养老院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又在县民政局为其争取到救助款2万元。商南县法院得知闫某下落后依法将其拘留,拘留届满后其主动打电话让家人凑钱。黄某在收到闫某首笔执行款13.2万元后,在闫某亲属的担保下,双方达成了分期给付的协议,并最终执行终结。

  华商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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