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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女子全款购的商铺被开发商抵押贷款 钱款至今要不回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3-23 06:58:16 编辑:王彬 作者:卫楠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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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购商铺被抵押

  购铺款也要不回

  根据2015年5月20日,程女士与尚美公司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显示,程女士将购铺款汇入尚美公司法人申先生的账户。同日签订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显示,程女士将商铺购买后,委托给尚美公司经营管理。尚美公司承诺给程女士的收益包括:从2015年5月20日到2016年5与20日,为程女士已付商铺房款的9%为租金,将12191元现返支付给程女士;从2016年5月20日到2017年5月20日,为程女士已付商铺房款的10%为租金,即13545元。

  这份合同还约定,四年期满,程女士可以继续委托给尚美公司,每年以不低于10%的租金;程女士也可以选择自己经营;若不想继续持有该商铺,尚美公司同意以合同原价120%回购该商铺。

  但程女士夫妇没想到,在合同签订后,要尚美公司去房管部门备案登记却一直被推托。到当年10月还得知商铺被抵押。为维权,无奈之下,程女士等部分购铺者将尚美公司诉诸法庭。

  2016年5月24日,合阳县法院对程女士起诉尚美公司一案进行判决。判决书显示,2015年9月29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尚美公司未经程女士同意,将程女士购买的商铺在合阳县房管所办理了抵押登记。

  合阳县法院最终判决,解除程女士与尚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尚美公司退还程女士合同款9万元及利息,并在判决生效10日内付清。但时至今日,程女士也没拿到退还的购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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