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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确定快满7年 西安交警公布今年4起醉酒肇事事故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4-20 19:16:45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李小博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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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的生效实施,到今年的5月1日,“醉驾入刑”因此确定下来,到今年就要满7年了。

4月20日,西安交警部门对今年以来处理的4起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案例进行了公布,以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拒绝涉酒驾驶。

1.女司机醉酒撞倒过马路男子

2018年01月14日凌晨2时10分许,西安市友谊路边家村十字东侧人行过街天桥处,一辆车牌为陕A555XX的小型轿车与张X相撞,适逢行人张X由南向北横过道路,周X弟车前部与张X相撞,致致张X受伤,后送医抢救无效于死亡。民警前期调査期间,驾驶人周X弟不承认自己车肇事的事实,2018年1月14日上午9时许,周X弟投案。

事故发生后,碑林交警调查发现,周X弟事发前的行驶速度约为49公里/小时,事发时周X弟血液中检出乙醇,其血醇浓度为161.89mg/100n,而张X事发时横过道路没有通过人行过街设施,认定周X弟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张X负次要责任。

2.醉酒驾车超速失控致自己身亡

2018年2月1日下午3时许,鄠邑区涝店镇人高X文驾驶陕ARV2XX小型普通客车(乘坐龚X合、袁X杰)沿108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涝河桥东约50米,因醉酒(高X文事发时血液内酒精含量187.42mg/100ml)和超速驾驶(撞击前瞬间车速为101公里/小时),车辆失控,撞在路边交通指示杆上。致高X文当场死亡,龚X合及袁X杰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鄠邑交警调查认定高X文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龚X合、袁X杰无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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