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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碰口费交与不交一个样 万国花园业主再起诉供热公司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18-05-17 18:48:56
[摘要]在西安市雁塔区,还有一个小区的业主,几年来一直为讨还碰口费努力,他们就是万国花园的业主,面对的也是明德公司。近日,二审在西安市中院...

  在西安市雁塔区,还有一个小区的业主,几年来一直为讨还碰口费努力,他们就是万国花园的业主,面对的也是明德公司。近日,二审在西安市中院开庭。

  尽管一审被判为败诉,但仍有10名业主坚持继续向西安市中院上诉。一位上诉业主说,之所以败诉了还继续上诉,是觉得特别委屈。当时是按要求缴纳接口费,可至今还有很多业主没缴却一样享受暖气,也无人再催缴,非常不公平。

  万国花园小区此前自备锅炉集中采暖,2013年燃煤锅炉不让烧了,小区想接入市政集中供暖,但需先缴接口费,每平方米80元,因为面积不同,每位业主交的费用多少不一,有的1万多元,也有八九千元的。至今,该小区接口费仍没缴齐,物业也换了,也没人催缴。该小区先后有18名业主将陕西明德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前物业——西安国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到雁塔区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清退他们之前缴的“接口费”,返还不当得利。

  一审中,雁塔区法院审理认为,收取费用符合市政发【2013】52号文件规定,收取的供暖配置费用有合法依据,故原告要求返还供热配置费没有法律依据,证据不足,依法不予支持,因此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之后10名业主继续上诉,请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上诉书中,原告认为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市政发【2013】52号文件违反法律规定。由市政府制定接口费的价格,违反了《价格法》规定。西安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1号议案审议结果认为,西安市政府下发的52号文件已不再适用。且在小区内选择性收取,有失公平。

  庭审中,明德供热公司辩称,其执行市政府文件行为恰当,不存在违法性。且费用向国晟物业公司收取,不存在向上诉人收取接口费。国晟物业对有人收取接口费,有人不收取的行为,该公司毫不知情。该公司同时辩称,热力企业收取入网费(接口费)具有法律依据,且根据财政部规定,企业收取一次性入网费后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收取企业均不再负有向客户退还义务。国晟物业公司辩称,向业主收取供暖改造费用是基于政府要求和业主委托代理,目的是方便业主,且费用全部移交供热公司,并未从中获利,且不存在任何过错。

  华商记者 李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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