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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机!卸车牌套车衣路边违停 西安交警:按无牌上路行驶处罚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李佳 2018-06-03 07:11:20
[摘要]最近在西安经开区一条路上,不少私家车主以为将违停车辆卸掉车牌穿上车衣,交警就不方便查处了,实乃是自作聪明,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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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车主卸掉车牌穿上车衣违停(交警供图)


  最近在西安经开区一条路上,不少私家车主以为将违停车辆卸掉车牌穿上车衣,交警就不方便查处了,实乃是自作聪明,掩耳盗铃。

  现场:卸车牌违停

  近日,西安交警经开大队文景路中队接到群众反映称,经开区某路段有多辆无牌车辆违法停放在路边,双排停放,严重影响巷内两个小区车辆出入,甚至影响消防车进出。接到群众反映后,文景路中队立即调集6辆拖车,对该路段违停车辆全部拖移。在拖移中交警发现,很多车主竟然卸掉车牌穿上车衣,然后将车停放在路边,认为这样做就不用担心交警贴条了。对此,经开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无牌汽车在路边停放,按照相关法律,将按照无牌上路行驶处罚。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在北京已有类似案例的判决。北京的张先生一次将车辆停至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马路边,同时自行将车辆牌照卸下,后因妨碍交通,被交警将车辆拖走。当地交警针对张先生违反规定停放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并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2分。张先生不认可其属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情形,遂将交警大队诉至法院。而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交警:处罚证据充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该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理解为包括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暂时停驶的情形,机动车在道路上的停止与移动属于连贯的整体过程,不能机械地将机动车的暂时停驶状态与行驶状态割裂开。

  案例中,张先生所驾驶的小型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停放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马路边,上述停驶路段属于城市道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故交警根据张先生上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无不当;关于张先生拆卸车牌系怕其丢失的主张,法院认为,张先生作为驾驶人,负有保持其机动车号牌清晰、完整的责任,其上述主张缺乏合理性和正当性,其辩解不能成立。

  综上,交警所作被诉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且程序并无不当。张先生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律师:卸车牌违法

  昨日,记者又就此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合法有序停车对于有车一族是基本的道德要求。个别机动车驾驶员违法乱停车,又存在侥幸心理,想出各种诸如“卸车牌”的方法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不能过于拘泥于文字表面的意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停止”与“行驶”不能单纯地割裂开理解。

  因此,广大驾驶员应当合法停车,悬挂车辆号牌,并保持其清晰完整。如果擅自卸掉号牌,被交警拖走,除违停罚款外,还将面临罚款200元,一次性记12分处罚。记者李佳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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