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西安取消出租车有偿使用费 与“份子钱”无太大关联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8-06-11 13:14:25 编辑:何媛 作者: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QQ截图20180611135854.png


  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随着出租车市场的开放,各类网约车的加入对传统出租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竞争加剧,出租车生意江河日下,出租汽车行业亟待改革。“经营权有偿使用费”被取消也成了必然结果。

  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于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南京、深圳、苏州、宁波、杭州、武汉、济南等多个城市已相继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为保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平稳度过过渡期,在2011年起施行的《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继续实施的前提下,西安市政府决定自2016年8月1日起,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由原来的8000元/年·车改为象征性收取 100元/年·车,如今,经过一年多平稳过渡,西安市出台新出租车管理办法,正式取消出租车有偿使用费。

相关热词搜索: 出租车 有偿使用费 份子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