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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周金柱 2018-06-21 07:50:11
[摘要]近日,镇巴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处理:中共镇巴县碾子镇党委给子李天宝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镇巴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1.镇巴县兴隆镇青狮村村文书、中共党员何立艳充当“保护伞”案。

  案例:2013年以来,兴隆镇健全村村民周作银在兴隆镇水田坝社区下街组和青狮村河心组,非法从事采砂、打砂活动多年,对楮河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周作银的妻子何立艳身为共产党员和兴隆镇青狮村村文书,对其丈夫的上述沙霸行为,不仅没有履行好监管责任,及时制止并纠正,而且在县镇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期间,充当“保护伞”角色,严重影响该镇村霸沙霸专项治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处理:中共镇巴县兴隆镇党委给予何立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镇巴县青水镇营盘村支部中共党员伍永洪涉恶暴力损毁灭火设施案。

  案例:2018年2月16日下午,青水镇营盘村村主任周光旭等同志灭除东沟垃圾场大火,青水镇营盘村党员伍永洪等人因与周光旭个人积怨、无理取闹,并采用暴力手段恶意阻挠灭火工作正常开展,导致灭火水管被损毁。

  处理:中共镇巴县青水镇党委会给予伍永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镇巴县巴山镇鹿池村监委会主任、中共党员李继福充当非法侵占耕地“保护伞”案。

  案例:2017年6月,巴山镇鹿池村村民冉德林在未办理任何国土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耕地1.1亩违法修建猪场,2017年8月巴山镇政府发现该违法建筑。

  调查发现,李继福身为巴山镇鹿池村监委会主任和中共党员,不仅视而不见法律法规及审批程序,未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行为,而且自始至终协助冉德福违法修建猪场,充当“保护伞”角色。

  处理:中共镇巴县巴山镇党委给予李继福党内警告处分。

  4.镇巴县碾子镇纳溪社区支部中共党员李天宝涉恶案。

  案例:2018年1月25日晚,碾子镇三官村村民何宗山与西乡县村民熊自明酒后在路边拦车滋事,将西乡县柏树垭村民范刚车辆拦下,随后发生言语、肢体冲突,何宗山殴打范刚致其眼部受伤。

  碾子镇纳溪社区支部中共党员李天宝得知其好朋友范刚被打后,无视党纪法规,随即赶赴现场对何宗山进行施暴殴打,造成何宗山多处软组织受伤。

  处理:中共镇巴县碾子镇党委给子李天宝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 周金柱)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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