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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公开宣判特大毒品案 周至男子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6-26 06:54:27 编辑:强鑫 作者:宁军 张杰 张成龙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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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一审判死 一人判死缓

  本案中,被告人吴某、李某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仅查获的毒品数量就达20公斤,吴某还系毒品再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虽有协助警方抓获同案被告人惠某的立功情节,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且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不足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某贩卖毒品数量大,且拒不供认罪行。

  昨日,西安中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死刑;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死刑;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3名被告人同时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惠某有期徒刑15年、9年,并处罚金。

  同时宣判的还有另两起毒品案。被告人卫某从四川成都毒贩处购买150余克海洛因,乘坐大巴车运至西安,被判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齐某从河南周口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运至西安,在西八里新村村口被抓获,查出毒品993.49克,被判处无期徒刑。

  3男子运毒 均获刑10年以上

  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昨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审理两起运输毒品案,3被告人均获刑10年以上。

  2016年3月,张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上线“胖子”,之后随“胖子”到云南,“胖子”要求张某某体内运毒,但张某某未吞食成功。随后,“胖子”又找来16岁男子赵某完成吞食毒品。同年3月24日,“胖子”让张某某带领赵某乘飞机前往西安,两人在咸阳机场被新城警方抓获,赵某排出毒品共219克,其成分均含海洛因。

  昨日,新城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张某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2017年5月,达某受雇于代某通过体内藏毒方式从云南携带毒品到西安,达某刚刚到达咸阳机场便被得到消息的公安新城分局自强路派出所民警抓获,在派出所达某排出疑似毒品100多克,从中检测出海洛因成分。后再审查期间,达某向警方交代了代某的联系方式,并按民警要求与代某联系,在达某的配合下,警方又将代某抓获。

  昨日,新城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代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达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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