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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公开宣判特大毒品案 周至男子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6-26 06:54:27 编辑:强鑫 作者:宁军 张杰 张成龙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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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完善治理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发动群众,走中国特色的毒品问题治理之路,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禁毒委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推动禁毒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习近平强调,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要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加大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坚决摧毁制贩毒团伙网络,深挖涉毒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铲除毒品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

  1987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决议,正式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今年国际禁毒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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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地案例

  贩卖20公斤冰毒 两人被判死刑

  其余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死缓及有期徒刑

  6月26日,又一个国际禁毒日。

  今年我国的宣传主题是“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为进一步揭示毒品危害,增强全民拒毒、防毒、禁毒意识,警示违法犯罪分子,昨日,根据省高院统一部署,全省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公开宣判了毒品案件32件,视频直播20件。今天国际禁毒日当天,全省法院还将对一批案件进行集中开庭、公开宣判。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摄影 张杰)周至男子李某从广东上线处大量购进冰毒,再以三倍多的价格出售给下线,下线再加价卖给吸毒人员。当李某一次性购买20公斤毒品从广东返回时,在周至被警方抓获。昨日,西安中院公开宣判这起特大毒品案,李某及其上线一审被判死刑。

  从广东购进毒品翻数倍贩卖

  今年53岁的广东男子吴某,曾因贩卖毒品罪两次获刑。西安中院审理查明:2016年3月以来,周至男子李某多次从吴某处以每克33元至35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冰毒,并运至西安。除自己吸食外,李某还将毒品以每克110元至13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周至的吴某某、泾阳的惠某和吸毒人员刘某。杨某明知李某贩卖毒品而为其提供收取毒资的银行卡,筹措毒资,并帮助李某为他人运送毒品。

  2016年7月,李某驾车前往广东,从吴某处以每克33元的价格购买到429890元的冰毒,并运至周至县向吴某某等人出售。

  2016年4月至案发,吴某某共向李某汇出47万余元购买毒品。除吸食外,吴某某将所购毒品在武功、杨凌、周至一带多次向吸毒人员出售。

  同年10月1日,李某驾车再次前往广东,寻找吴某购买毒品。10月3日,李某通过电话联系、信息发送等方式指使杨某分别向吴某某、惠某贩卖毒品90克、20克。

  10月4日,李某以50.55万元的价格从吴某处购买冰毒20公斤,藏匿于车辆的后备箱及备胎处,10月5日驾车返回周至。次日下午,公安人员在周至县马召镇转盘西边抓获李某和前来迎接的杨某,当场从车后备箱中查获白色晶体状物16包,又从后备箱内备胎处查获4包,总重量近20公斤。经鉴定,从20包白色晶体状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含量为69.7%至84.88%。

  随后,公安人员又在二人居住的周至县某小区配电箱中查获白色晶体状物1包,净重730.72克,检出甲基苯丙胺,含量为83.51%。

  抓获李某后,惠某通过短信联系李某购买冰毒,后其向公安人员指定的卡中汇入毒资。10月7日,公安人员在周至一停车场抓获前来取毒品的惠某,同日在武功县抓获吴某某,在其车内查获白色晶体状物2包,净重18.88克,检出甲基苯丙胺。10月13日,公安人员在广东省陆丰市警方配合下抓获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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