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基利公司提出异议的依据是其提供的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城改办和华强汽车改装厂的移交单等四份文件反映“华强汽车改装厂家属院”及其围墙与市政道路中间有10余米宽地段为该公司所有,正在进行拆迁改造,要求秦华公司停止侵权。
2016年8月3日,西安市信访办召集莲湖区信访局、莲湖区城改办、大兴管委会、大兴新区城改办、市交通局、西安市客车厂家委会召开了协调会,会议决定土地所有权有争议的部分由市交通局和莲湖区协调解决后,秦华公司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2018年1月16日,秦华公司接到振华北路6号院业主代表耿克强转交的交通局回复函,称“争议地段尚未办理土地出让和转让手续,仍然在西安客车厂名下”。当天,秦华公司即将此情况反馈相关方,但安基利公司提出西安市交通局的复函并未明确所有权问题,有争议地段牵连的资金已经交付,只是转让手续没有办理,已约交通局进行面谈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