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我省完善医保政策 大学生与少年儿童缴费标准相同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18-07-06 18:42:20
[摘要]不断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统一大病保险政策、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做好大病保险管理服务工作。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对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现“三统一一提升”,即:“统一筹资标准和集中缴费时间、统一待遇水平、统一药品目录、提升市级统筹质量”。不断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统一大病保险政策、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做好大病保险管理服务工作。

据悉,统一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再分别设置成人、学生儿童缴费标准。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政策,统一门诊慢性病病种,统一保障水平,统一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合并执行。同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并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新增20元,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在此基础上,加大向困难人员政策倾斜力度,通过降低起付线、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等,切实减轻困难人员大病负担。完善基金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市县经办机构管理责任和权限,切实防范基金管理风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据了解,2017年8月1日开始缴纳的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度缴费标准为:城镇非从业人员个人部分缴纳180元,少年儿童包括大学生个人缴费160元。具体标准为城镇非从业居民,每人缴费650元,其中个人缴费180元,政府财政补贴470元。属于低保、重度残疾、低收入的,个人缴费50元,政府财政补助600元;少年儿童包括大学生,每人缴费630元,其中个人缴费160元,政府补助470元。属于低保、重度残疾的,个人缴费50元,政府财政补助580元。

华商记者 李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医保 政策 缴费

上一篇:西安抽检59家游泳场所水质 游泳发现水质异常可投诉 下一篇:上半年专项整治 西安停办734家培训机构(附完整名单)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