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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民质疑被扣车辆拖车费 民警:汽修厂是交警合作方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7-10 06:48:12 编辑:王翠萍 作者:张宝龙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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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完交通违法后取摩托车,对方索要150元拖车费。”宝鸡的张先生认为这是乱收费,物价部门也说是乱收费,但交警说这钱应该交。

  市民:停车场要收拖车费,还没发票

  张先生说,7月5日晚9时许,他喝了一瓶多啤酒后骑着两轮摩托车行驶到群众路被交警拦住,当场扣了车和驾照。次日早上,他前往交警队接受处理,被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摩托车驾照6个月。

  “咱违法了就认罚,但乱收费我坚决不交。”张先生说,接受处罚后,宝鸡高速交警大队宝平中队民警给他开了张车辆放行单。可当他到摩托车停放的修理厂取车时,对方说必须交150元拖车费,且没有发票。

  张先生现场给交警打电话,该交警说,这150元应该交。

  接到反映后,华商报记者赶到位于宝鸡市巨福路的秦杨汽修厂。宝鸡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和渭滨交通管理服务站都在该汽修厂院子里办公。据该厂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和交警部门有合作,事故车辆和查扣车辆都在这里修理或停放。

  秦杨汽修厂厂长周明学说,摩托车拖车费必须要收,原因是他们把摩托车从查扣现场运了回来。当被问及有没有物价部门收费公示和发票时,对方表示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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