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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气政策不停变 去年4月1日前通气不享受补贴?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8-08 07:46:37 编辑:张佳萌 作者:雷婧 卿荣波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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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1月,《西安市铁腕治霾财政奖补办法》公布,提到对参与实施铁腕治霾治理的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驻西安部队等,按照相应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对天然气管网覆盖到的区域,鼓励城乡居民使用天然气替代散煤。对实施“煤改气”的城乡居民,给予每户一次性补助不超过3000元。

  近日,华商报热线接到多起投诉,都与煤改洁补贴有关,有些市民对这一政策还有些疑问,记者采访后,相关部门进行了解释。

  >>【读者反映】

  80岁的杨先生住在雁塔区丈八街道南窑头社区,2003年入住后一直烧煤取暖。去年8月,他家买了天然气壁挂炉,加上安装费共9000多元,冬天采暖改为天然气供暖。

  西安发布煤改气补贴政策后,杨先生先后两次去社区街办咨询,8月7日下午再次去咨询。他告诉华商报记者:“我去南窑头社区居委会申请‘煤改气’登记,拿着发票凭据交到社区,社区不收,说已经登记过了,再后来说不符合政策,原因是我们小区已经通了天然气。”

  >>【记者调查】

  华商报记者查询到,去年12月初,为积极推进西安煤改清洁能源工作财政奖补政策落到实处,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发改委、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农林委、西安市铁腕治霾办联合制定了《西安市城乡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财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细则提到,户籍在西安市的所有实施煤改清洁能源的城乡居民,户籍认定时间为2017年4月1日,此日之后发生的煤改清洁能源设备购置费、天然气工程安装费及为采暖发生的购气费购电费,以正式发票为凭计算财政补贴金额。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细则中对煤改气居民补助要求,规定了必须是“2017年4月1日以后购置的煤改清洁能源设备”,并无“2017年4月1日前是否通天然气”的规定。

  8月7日,为了搞清楚为何不能申请“煤改气”补贴,华商报记者跟随杨先生来到雁塔区丈八街办。负责煤改洁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街办类似杨先生的情况,共有17个社区6000多户居民进行了初步登记,但都不符合“煤改气”补贴申请条件。

  该工作人员拿出一份西安市民政局2017年12月6日下发的《关于城镇居民“煤改洁”合约登记、补贴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复印件,其中提到,“对已通暖气和2017年4月1日前已接通天然气的小区,不再享受有关补贴。对已接通天然气小区管道不符合天然气供暖要求的,经天然气公司认定后,可以选择‘煤改电’,并享受补贴。”

  该工作人员说,该小区和其他社区一样,2017年4月1日前已经通气,具备天然气采暖条件,所以不再享受“煤改气”补贴。

  >>【官方回应】

  西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涉及“煤改洁”补贴发放共下发过3份文件:《西安市铁腕治霾财政奖补办法》、《西安市城乡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财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关于城镇居民“煤改洁”合约登记、补贴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后两个是对前一个的完善和补充,其中第三个补充通知,是对具体事项进一步明确。例如,已经集中供暖和接通天然气小区住户,不在改造、合约登记范围。今年又对双气未通小区进行了摸底,向天然气公司、建设部门沟通,及时针对群众反映的疑问和特殊情况完善政策。

  对于杨先生反映的“通气了就不能享受煤改洁补贴”的疑问,该工作人员表示,煤改洁补贴不是普惠性政策,煤改气补贴享受有时间节点,2017年4月1日以前通了天然气的小区,确实不能享受政策补贴。

  据了解,2017年全市约有2万户居民已享受煤改洁补贴。2017年第一批补贴资金已到达各个区县,由区县、街办逐户发放。 华商报记者 雷婧 实习生 白毅鹏 摄影 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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