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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的外卖可能是10天或3月前做的!生产商:不建议告诉消费者

社会新闻 成都商报 2018-08-08 13:25:32
[摘要]​近日,成都商报记者走访了在美团以及饿了么平台上销量靠前的外卖门店,发现大量网红外卖店都没有堂食,而是在使用菜肴包:有的全部使用,有的则是搭配使用。

你点的网红外卖可能是10天前做的:店家直接加热

  四川无厨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

  以外卖商家的身份,记者联系上米小福负责销售的王先生。“牛肉的一包6块多,猪肉的5块多,鸡肉的4块多。”他表示,除了工厂提供的餐包,还需要商家自己准备米饭和蔬菜,“搭配起来,还是考虑到新鲜度和品相的要求。”

  一个关键的问题是,用加热餐包,点餐人知道吗?对于这个问题,王先生表示“不讲没有问题”;不过他也苦恼:“大家的认同度不高,弄得我们跟搞地下工作一样。”

  王先生自己也承认,做菜肴包的企业参差不齐,有的厂家会用低品质的材料,“我看着也生气,能够规范一下也是好事。”

  负责无厨餐饮管理营销的蔡先生认为,使用餐包是外卖行业对于食品健康、美味和高效间寻求的平衡点。他表示,一些纯外卖的店使用菜肴包,“能够做到门店更小,出餐速度更快。”在他看来,这也是外卖行业中头部商家大部分都使用菜肴包的原因——效率。

  而对于是否告知点餐人,点的外卖其实是餐包加热的,蔡先生也不建议告知点餐人,一方面他认为国家并未强制要求告知,另一方面,“在客户不了解的情况下告知,可能会适得其反。”

  商家:

  使用菜肴包成本上升

  生产商:

  综合成本下降

  “我们用的料理包。”3日下午,在香木林路上一家外卖店内,仅有的两名员工向记者说道。记者注意到,店内除了电饭煲,还摆放了几台微波炉。“菜肴包比较适合普通人创业,投入少、回报也还可以。”朱女士说道。

  使用菜肴包前后的成本有什么不一样吗?朱女士称,以卤肉饭为例,此前由厨师现场制作的时候,一份卤肉饭的成本比现在用菜肴包还要低1块多,在她看来,虽然使用菜肴包后不用厨师和厨房,店面也可以更小,但是菜肴包却是贵的,“工厂标准高,还有冷链运输成本。”外婆卤肉饭的一位负责人持同样的说法,“一包200克的菜肴包我们拿的话,就要5元上下,比200克肉贵。”

  不过蔡先生却不以为然,“如果更贵,商家为什么要用呢?”他表示,从菜的材料来说,菜肴包的价格确实上升了,“但是一份菜的综合成本——包括其分摊的租金、厨师等,肯定是下降的。”米小福的王先生也表示,使用菜肴包从食物原材料上来讲并不会降低成本,但因为产品方便、出餐快等特点,可以在时间、管理以及人员(如厨师)的雇佣等方面节约成本。

  消费者:

  难以接受,应该被告知

  对于点的外卖不是现场炒制的,点餐人又怎么看?

  在磨子桥附近上班的白女士称自己“有丰富的外卖经验”,此前她一周要点3-5次外卖,在她的预设中,外卖应该是新鲜制作的,“如果是这种加热的菜肴包,不太能接受。”尽管如此,因工作的关系白女士表示之后还是要点外卖,“注意甄别吧,外卖店应该把情况告知点餐的消费者。”

  “感到有一些震惊。”就读于成都一高校的张同学说道。“外婆卤肉饭”她常点,她表示,对于外卖自己之前更关注卫生,没考虑过食材。“复热的话感觉心里不太舒服,而且还那么贵。”在她看来,这样对于点餐人近乎欺骗。另一位白领陈女士直言:“那我还不如自己去买方便米饭了。”

  “当然期待外卖是新鲜的。”最近经常吃外卖的张女士向记者说。虽然对外卖新鲜的期望值不会太高,但即便如此,她还是难以接受外卖店这样的做法,“这样做出来的话,那我自己也可以买啊!”

  “你想想,你去一家餐馆吃饭,结果商家直接给你打开一个餐包,就像方便米饭那种,加热了后给你端上来,你什么感受?”消费者胡先生说。

  外卖平台:

  平台不会限制“复热”

  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了饿了么平台,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饿了么平台规定,商户提供的外卖商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商户可以自主采用不同的经营形式,满足消费者日益丰富的用餐需求。”是否会要求商家告知消费者?他未正面回应。

  “目前,很多知名餐饮商家都在采用菜肴包、中央厨房等复热手段进行餐品制作。平台对此并没有权力进行强制限制,但会积极查验其餐品安全性和完整性。”滴滴外卖相关人员表示。至于是否公示告知该餐品是否属于复热餐品,“需要商家和相关部门的明确授权。”

  美团外卖平台认为,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并没有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预包装冷藏冷冻膳食进行复热的规定。“美团外卖平台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餐饮商户通过菜肴复热的方式进行生产、售卖。同时,一旦发现餐饮商户在相关操作过程中出现不规范操作,我们也会要求商户整改并进行处罚。”

  食药监局:

  新规鼓励明示餐食原料

  “只要‘方便菜肴包’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可以添加到米饭中的。”成都市食药监局表示。至于外卖商家使用“方便菜肴包”超过了点餐人现炒的预期,“新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鼓励餐饮服务提供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数量或重量,但并未做强制性规定,因为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解决的是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内容。”

  律师说法

  “很难界定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知情权包括生产地、日期、质量、规格等,并不包括食物的加工工序。“当然,消费者以为是现场加工的,实际又不是——这种期望的落差是存在的,需要相关部门的界定。”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告知其所提供商品的价格、主要成分、生产地等情况,但没有明确规定食品加工工艺哪些需要告知,“制作工艺是菜肴包复热还是现场制作的,很难说是必须告知的”,在他看来,这只能根据惯例进行推理。“如果消费者提出了要求,那么经营者就必须告知;如果没有,那么经营者也没有必要主动告知。”不过他补充,经营者若使用了非当场制作的食材,不能做虚假宣传。

  与前两位律师观点不同的是,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认为,经营者使用复热包的行为,对于消费者来说超出了一般大众的消费认知,其没有对经营商品进行完整、准确告知,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向行政机关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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