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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要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姬娜 2018-10-15 07:35:02
[摘要]记者昨日从省气象局获悉,《陕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求太阳能、风能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布局、选址、设计、建设和运行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得破坏森林、草原、水域及动植物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记者昨日从省气象局获悉,《陕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该条例共六章四十条,分别对气候资源的定义、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管理体制、气候资源探测等基本制度、气候资源保护措施、气候资源的利用要求等进行了规范和调整。

  该条例规定,城市规划或者重大区域发展规划,跨区域调水、输电、能源、石化、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区域农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等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要求太阳能、风能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布局、选址、设计、建设和运行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得破坏森林、草原、水域及动植物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首席记者 姬娜 实习生 郭珂 杨若林)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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