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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虚假信息骗贷100万 西安中院今日开庭审理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8-11-02 18:33:41
[摘要]“我对犯下的错误认罪认罚,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通过虚假房权证、购销合同等,西安某文化传播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两次骗取银行贷款,指控数额达100万元。

  “我对犯下的错误认罪认罚,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通过虚假房权证、购销合同等,西安某文化传播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两次骗取银行贷款,指控数额达100万元。2日,西安中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骗取贷款罪案。

  田某是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法定代表人。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10月,田某为骗取银行贷款,在赵某(另案处理)的帮助下,向某银行提供了虚假的房产证、购销合同、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材料,并于同年10月与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约定最高授信额度50万元。很快,银行向田某发放贷款50万元,田某收到后,分别用于向其本人其他银行账户及赵某、张某等人转账付款。2014年9月,田某通过他人以“过桥贷款”的方式偿还了之前的50万元银行贷款,并向该银行提供虚假的贸易合同,再次骗取贷款50万元。

  2014年11月起,田某便再未按期偿还银行利息及本金,并采用更换预留手机号码、变更住处等方式躲避银行催收。经查证,截至今年5月15日,田某尚拖欠银行本金499800.57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田某使用虚假的房产证明等资料,以欺骗手段两次骗取银行贷款共计100万元,并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西安中院开庭审理中,被告人田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辩护人对罪名表示认可,但对骗取银行贷款100万元的金额持有异议,并希望减轻处罚。经过法庭的审理和调查,将择日宣判。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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