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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养狗条例实施3月效果如何?城中村仍可见“无主狗”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张晴悦 2018-11-14 08:46:37
[摘要]昨日,针对这些规定,记者先后走访了位于西安市不同区域的一些城中村和多个小区,查看落实情况。小窦说,除此之外,他们这些养狗的人还相互约定,出门见到狗狗排泄物就捡一下,尽量不要让狗给其他住户带来不便。

  城中村内随处可见小狗乱跑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养犬,城市养犬管理问题也随之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和议论的焦点。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升群众文明养犬意识,今年8月13日,西安推出了“史上最严”养狗条例。

  如今,整整3个月过去了,条例落实情况怎么样?人们文明养狗的意识提高了吗?昨日,三秦都市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出门就给狗拴绳

  市民称已成习惯

  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申请养犬的个人、单位应当到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未经登记,不得养犬。养犬人、养犬单位携犬出户时,应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绳不得超过2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绳;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应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应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不得污染市容环境卫生。

  8月13日,西安市公安局在宣传依法文明养犬活动中,还明确表示将严格执行养犬“黑名单”制度。对于犬主出现遛狗不拴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规行为,被查处3次将吊销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再次养犬。

  昨日,针对这些规定,记者先后走访了位于西安市不同区域的一些城中村和多个小区,查看落实情况。

  在位于青龙路上的祭台新苑小区,记者见到一位带了只泰迪犬下楼取快递的赵姓阿姨。虽然从单元楼到小区门口只有短短几百米距离,赵阿姨还是给自己的爱犬“当当”系上了牵引绳。

  她告诉记者,自己养犬已有3年时间,早已为“当当”办理了犬证。谈及西安的养犬条例,赵阿姨称,自己在小区里见过相关内容的宣传单,对遛狗要牵绳、要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等都很有印象。她认为,这一条例不管对谁来说,都很有好处。“这些本来不用明令规定,本来就是我们这些爱狗的人应该做的。现在有了规定,大家更重视,做的人也更多。这样一来,不养狗的人少了很多困扰,双方之间会多些理解。”赵阿姨说,拿他们小区为例,现在遛狗的人基本上都在早上7点以前或者晚上9点后出门,养狗者和不养狗者、人与狗之间的关系和谐许多。

  养狗人约定清理排泄物

  小区环境有好转

  在位于胡家庙附近的和润坊小区,记者先仔细查看了小区环境,小区内的主干道、绿化带、犄角旮旯处,都是记者重点查看的区域。一圈走下来,仅在两处地方发现了犬只的排泄物。

  这是否可以证明该小区的养犬文明程度有所提高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小区业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人称,今年小区里没有了流浪狗,环境整体能好一些,大多数养狗者都能随手清理自家狗狗的粪便,但遛狗不牵绳的现象还是挺多。“大白天很多养狗的年轻人都上班去了,狗在家关着,晚上你来看,十个人里有七八个人都不牵绳。”说到这里,老人有些忧心忡忡。

  与老人的看法与说法相反,90后姑娘小窦表示,他们小区里的养犬文明程度在提高。“我自己就养狗,平时也会和很多养狗的人在一起交流。”小窦称,她和其他一些养狗的人有时出门遛狗是不太爱牵绳子,但只要没牵绳子,就会时刻把注意力放在小狗身上,不让它惊扰到别人。

  小窦说,除此之外,他们这些养狗的人还相互约定,出门见到狗狗排泄物就捡一下,尽量不要让狗给其他住户带来不便。

  城中村内狗乱窜

  商户称没法管

  小区里的条例落实情况还不错,其他地方怎么样?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了位于西影路上的观音庙村走访。

  仅在该村里转了10分钟,记者便见到3只到处乱跑的“无主狗”和两只没有拴绳子跟在主人身边的宠物狗。记者在对其中一只体型较大的“无主狗”拍照时,这条狗还突然发狂,飞速窜到记者脚边,龇牙咧嘴地“示起威”来,幸好旁边一户人家里走出一位老人,大声吆喝了几句,才帮记者“解了围”。

  这位老人称,这只土黄色的狗时常在附近晃悠,她也不知道是谁家养的,印象中没有见过有人叫它。因为体型不算小,经常有女孩子或小孩被它吓住,见到这只狗在路边就不敢过去。“其实它不咬人,就是吓吓你们。”老人称。

  还有另外两只在路边互相追逐的狗也没人说得清到底是谁家的,提及限养条例里的“携犬出户时,应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村里很多人都表示,“这地方,没人管那事。”

  “村里人多商户多,很多人养狗是为了晚上防盗,都是养的土狗,谁会给土狗花钱办证,出门还拿绳子把它拴上?都是由着这些狗在村里到处跑呢。”一位商户称,虽然他也觉得这些狗到处乱窜挺闹心,但没办法,不知道该让谁管。

  记者了解到,依据西安市养犬条例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居住区限制养犬的自治管理工作,组织本居住区居民、村民依法制定限制养犬公约,并监督实施;还需根据实际状况,划定本居住区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显然,这些规定在城中村的落实情况,并不是十分理想。

编辑:王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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