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晴悦)2017年11月至今年3月,西安市周至县尚村镇临川寺村先后发生多起暴力伤害案件,受害人均为该村村干部。经公关机关侦查,这一系列伤害案件的幕后主使,竟是该村村支书王朝阳。11月21日上午,周至县人民法院对王朝阳等5名被告人放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王朝阳为发泄私愤,指使被告人王攀纠集其他集团成员,手持砍刀、洋镐把等,多次对曾任或时任该村村干部的被害人巨某甲和魏某进行殴打,还翻入巨某乙家中,用汽油将其停放在院内的一辆面包车烧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以王朝阳、王攀为首的犯罪集团自实施第一次犯罪活动后,成员相对固定(共8人),其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临川寺村多次实施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集团。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应当以放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本案中另有3名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周至法院将对其另案审理)。
该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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