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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被“瞪”一眼刀捅对方 西安两小伙分别获刑2年和1年半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王娜 2018-11-30 22:12:28
[摘要]只因觉得对方瞪了他一眼,就施以辱骂、殴打,其朋友更是捅刺对方数刀。被抓后,二人分别获刑2年、1年又6个月。

  只因觉得对方瞪了他一眼,就施以辱骂、殴打,其朋友更是捅刺对方数刀。被抓后,二人分别获刑2年、1年又6个月。

  去年11月17日2时许,23岁的李某、29岁的王某伙同“强某”、白某、“许某”(均另案处理),携带刀具前往西安市雁塔区某网咖,寻找白某前男友卢某解决纠纷。李某、王某拉拽卢某头发让其下楼,遭卢某反抗,王某认为坐在旁边的被害人肖某瞪他,遂上前辱骂并殴打肖某,李某朝肖某捅刺数刀,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肖某背部刀刺伤、左肺破裂等,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伤残等级属十级。

  今年6月13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日带领民警将李某抓获归案。

  另查明,肖某所受物质损失为68861.01元,其中医疗费32710.01元,误工费19711元、护理费87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元、营养费2100元、交通费1100元、鉴定费3040元。

  今年11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审理了此案。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结伙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属共同犯罪。李某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王某认罪态度较好,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亦可从轻处罚。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李某、王某有期徒刑2年、1年又6个月,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连带赔偿肖某68861.01元。华商报记者 王娜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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