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关于西安市户县(现鄠邑区)“焚烧瘟疫猪”的视频和“一批病猪从大王下高速进入户县,近期尽量不要食用猪肉了”的信息在网络上大量传播。
经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核实,以上两则消息均失实。
4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网警处了解到,现已查明,发布者何某、杜某未经核实擅自加工发布猪瘟疫情相关虚假信息,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目前,何某因散布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杜某因散布谣言被依法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