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涉嫌消费欺诈,可要求全额退款及最高三倍赔偿
陕西寇弘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凯律师表示,朱女士在体验美容项目过程中,被美容店工作人员以“皮肤问题严重”为由推销美容项目,根据《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中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应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不应以虚假的“ 最低价”“优惠价”等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应以虚假的有奖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刘凯律师说,美容店的检测项目无法确定是否有科学依据,如果美容店在向朱女士提供检测和推销服务中存在虚假说明或欺诈,朱女士可以要求美容店全额退款,如果美容店涉嫌消费欺诈属实,美容店则应赔偿朱女士最高三倍的损失。
文/图 华商记者 尤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