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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南路一小区停车场两家“合法”管理者 交警城管各有说辞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杨德合 2018-12-14 07:27:29
[摘要]12月11日,有人反映紫薇尚层外围停车场同时有两家持有“合法”手续的管理者 高新城管出示曾向交警雁塔大队移交该场点记录后,交警称既有手续,那也不能不认 对于记者追问为何此前多次称交警部门无城管移交登记信息的情况,叶警官未予明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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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停车场两家收费 谁是“李鬼”

  谁是李鬼

  12月11日,有人反映紫薇尚层外围停车场同时有两家持有“合法”手续的管理者

  都有说法

  停放中心说当年已向交警部门移交

  西安交警称备案登记中没有该停车点

  承认说错

  高新城管出示曾向交警雁塔大队移交该场点记录后,交警称既有手续,那也不能不认

  还有问题

  这种现象存在了多久?为什么会存在这种局面?车主多交的钱找谁要?

  华商报讯(记者 杨德合 实习生 王路)两天来,太白南路紫薇尚层小区外围停车场同时出现两家持有“合法”手续的管理者,谁是李逵李鬼扑朔迷离难以分辨(华商报12月12日A05版、13日A07版报道)。昨日,华商报记者在西安市高新区城管局见到了当时将该场点移交给交警雁塔大队的手续。

  交警表示

  停放中心缺少备案登记信息

  一个停车场同时出现两家单位收费,双方均持有自认为合法的手续。

  12月12日,华商报报道后引发相关部门关注,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派员现场核查并进行协调,秩序暂时恢复,停放中心所管理车位收费后,另一家收费人员不再拦挡收费。

  在接受采访时,西安交警支队秩序处停放科负责人叶警官表示,在2017年城管部门移交给交警部门的场点备案登记中查不到这个点,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核实。

  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2017年他们从城管手中正常交接的停车场点,也履行着正规的手续,而当初的城管也应向交警部门进行了移交,至于为何没有备案记录,他们也无法理解和解释。

  高新城管

  曾向交警雁塔大队移交该场点

  那么,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真的是“李鬼”么?交警部门备案登记中没有该场点,当年高新城管真没有向交警部门移交吗?

  昨日下午,记者在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分局见到当时的移交经办人张帆。“当时我们是履行了移交手续的。”张帆说,在2017年9月之前,马路道沿上的临时性停车位的审批和管理由城管负责,但新的城市停车位管理办法出台后,城管不再具备该权限,需向交警部门移交。张帆存档的相关移交手续显示,城管移交手续完成于2017年9月30日,而交警雁塔大队方面接收手续完成于2017年10月10日,双方均盖有公章。在所移交的明细中就包含太白南路紫薇尚层的67个停车位。对于交警部门为何说查不到该点的备案登记信息,张帆表示不清楚。

  交警部门

  各自经营各自的车位

  昨日下午,记者在当事停车场看到,出口升降杆抬起,停放中心工作人员焦先生也仍在岗,“今天交警又来了,见我还说不是让你们先不要来上班了吗?但我没接到我们领导不上班的命令。”焦先生说,但双方都被要求暂停收费。

  “既然城管手中有移交手续,那我们也不能不认。”昨日下午,面对这一新情况,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停放科负责人叶警官表示,既然当年曾正规移交,那就应该认可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管理经营的合法性,“那就让他们还各自经营各自的车位,停放中心还管理他们的67个车位,67个车位以外的车位由小区物业处理经营。”叶警官说,至于停放中心车位使用中可能需要占用小区红线内道路的情形,他们将介入协调,“如果他们太过较真,最坏的结果就是都经营不成。”叶警官称,作为交警部门还希望这些车位为道路缓堵出力。

  对于记者追问为何此前多次称交警部门无城管移交登记信息的情况,叶警官未予明确解释。

  >>评论

  停车场管理权属问题 不单是给车主们添了堵

  杨鹏

  同一家停车场,却被两家管理人员索要停车费用,否则就无法离开。车主们愤怒之余一头雾水:他们收钱都那么理直气壮,到底哪个是“李鬼”?蹊跷的是,两家却都能拿出证明自己“合法”的手续,要断这桩疑案只能依靠作为主管部门的交警了,但是,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前一日交警还称停放中心的场点没有查到备案信息,眼看着答案正要水落石出之时,华商报记者昨日又在高新城管执法大队见到了当时将该场点移交给交警雁塔大队的手续。

  这既像是情节曲折离奇的电视剧,又像是扣人心弦的悬疑推理小说,每一次的下文分解总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我们不敢断言,当城管拿出当初移交的手续后,这事儿接下来又会呈现出怎样的走势。

  但不管怎么说,两家收费单位都有“合法”手续,这是不合情理的,那么,此种尴尬现实到底是如何造就的?这要搞清楚,更需要追问的是,两家管理方共存一处,并不是一天两天了,期间曾引发过纠纷还报过警,为什么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是没有执法依据,还是执法不严,抑或其他原因?

  一个停车场的管理权属问题,不单单是给车主们添了堵,是不是也折射出城市管理中的某些不足和缺陷?客观地说,我们的城市还在快速变大,不能以一个停车场的问题就否认整个城市管理的进步和成绩,但对于一个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个案却不能放任不管、听之任之,也不能视而不见。我们期待着在这座停车场管理权属的处理中,体现出与这座城市发展相匹配的作为和担当来。

编辑:王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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