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在西安经营水果超市的郭先生,因卖出去数十个打火机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事由为侵犯专利权,同样收到传票的还有十多家商店。
十多家商店收到同一公司起诉书
郭先生在高新四路经营一家水果超市,11月5日,他突然收到西安中院发来的传票,案由为侵害实用型专利权纠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我拿到传票都不知道自己侵害了谁的专利,看了起诉书后才知道是因为一款打火机,而且还分成了4份起诉书。”
郭先生说,平时有骑电动车的人来推销打火机,他就直接从推销员那里买了一些进行销售,被起诉侵权的打火机也是这样买来的。“7月底有一个四五十岁的男子骑着电动车来推销打火机,说这个新款砂轮打火机很好卖,我就先买了一大盒,一共有50只。”
12月21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郭先生经营的超市,看到这款砂轮打火机,颜色以黑、白色为主,包装样式都是不同造型的女士漫画形象。“收到传票后就没再卖这款打火机了,现在还剩十多个。”郭先生说。
“我们有一个商品厂家业务员建立的商家要货微信群,里面有60多家商店老板,我在群里问了后才知道,还有十几家商店也收到了传票。”郭先生说。
雷先生和陈先生分别在红庙坡和凤城五路经营便利店,11月初也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被起诉侵权的打火机也同样是7月底从一个推销员手里购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