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提前淘汰老旧车补助,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我省注册登记或转入登记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货车、油改气车辆(经质监部门备案);
(二)经市级以上环保部门核准、公示;
(三)具备提前淘汰条件,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四)车辆不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
(五)经省级商务部门认可有合法资质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六)取得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申领补助资金时,因机动车相关牌证缺失,经管辖地公安交管部门核查后,凭出具的机动车相关注册登记信息证明,即可办理补助申报。
工作人员介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的老旧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不再享受补助。
补助限额标准、补助比例和补助期限
补助限额标准:
1. 重型营运载货车:2018年度补助33000元;2019年度30000元;2020年度26000元。
2. 中型营运载货车,2018年度补助20000元;2019年度18000元;2020年度15000元。
3. 轻型营运载货车,2018年度补助9000元;2019年度8000元;2020度年7000元。
4. 微型营运载货车,2018年度补助6000元;2019年度5000元;2020年度4000元。
5. 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2018年度补助7000元;2019年度6000元;2020年度5000元。
6.“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2018年度补助8000元;2019年度7000元;2020年度6000元。
注:以上补助均为一次性补助,车辆类型以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数据为准,并参照附表《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助车型与机动车注册登记类型对应表》执行。
1.载货汽车:排放标准为国三及以上,提前淘汰的按照补助限额全额补助。排放标准低于国三、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5年(含5年)以上(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危险品运输性质车辆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2年以上),提前淘汰的按补助限额标准全额补助;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不满5年(危险品运输性质车辆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不满2年),提前淘汰的按补助限额标准60%给予补助。
2.对于《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要求纳入淘汰任务的其他车辆(冒黑烟及1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抽测不合格车辆),可参照补助限额标准的对应车型,按标准的60%给予补助。
补助期限自2018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华商报记者 魏光敬 雷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