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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对"四改两拆"建议:涉群众生活的违建可适当暂缓拆除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2-18 06:51:04 编辑:王翠萍 作者:赵瑞利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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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持续推进“四改两拆”,有代表调研时发现西安市违章建筑成因复杂,建议涉及群众生活的违章建筑可适当暂缓拆除,也有代表建议“四改两拆”要突出城市历史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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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违章建筑存在成因复杂

  部分区县突击认定拆除

  据了解,2017年4月,西安市委、市政府提出,在全市开展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旧住宅改造、旧工厂改造、架空通讯线缆改造和违法建筑拆除及整治、户外违法广告牌匾拆除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四改两拆”三年行动。

  西安市人大代表、新城区韩森寨司法所所长王晓蓓对此进行了调研。“通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王晓蓓说,由于种种原因,西安市存在大量违章建筑,其成因比较复杂,有计划经济时期城乡建设管理松懈导致大量建筑物手续不全即投入使用的情况;有改革开放前及改革开放初期,为缓解居住压力,部分城市居民擅自加盖的违章建筑;也有规划跟不上城市发展,建时合法后期违章的情况;更有利益驱使、擅自加盖的违章建筑。还有一些建筑物违章成因系军产划转地方、央企管辖权变更等。

  “违章建筑的产生有其历史、法律和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但部分基层职能部门在‘四改两拆’过程中只注重结果,不分析成因,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王晓蓓说。

  在调研走访中,王晓蓓了解到,职能部门在违章建筑的认定上存在前后标准差异过大,执法力度失当,随意修改、制定界定违章建筑物标准和规则等行为。甚至某些区县,过去为了促进经济快速发展,默许企业、居民大量建设、出租违章建筑,现在又突击认定违章建筑、突击拆除违章建筑,这种做法势必会激化矛盾,增加社会对立情绪。此外,部分基层职能部门只注重拆,不注重改。工作只图快拆、多拆、省心,对于违章建筑改造、升级这样较繁琐的工作,基本不愿触及。《西安市违法建设治理五年实施方案》《西安市“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将违章建筑分为拆除类、缓拆类和整改保留类,但实践中往往一刀切,一拆了之。

  建议一:厘清违章建筑成因做好拆除前后的改造规划

  针对上述问题,王晓蓓建议,对已认定的违章建筑进行摸底,厘清违章建筑的成因及违章的法律适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对拆除前后的改造要有规划。

  对于医院、学校、文化设施、军队划转、大型企业等违章建筑,应联合土地、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在产权清晰、建筑质量达标、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区别对待、逐一解决。特别是对一些必须拆除的涉及群众生活的违章建筑,在不占道路、无安全隐患等前提下,可适当暂缓拆除,并在拆除前明确落实替代方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影响。

  针对老旧小区的改造,一方面要实地调研小区居民的整体需求,完善必须有的设施和规划,另一方面应邀请专家指导或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小区规划思路,包括绿化外墙内侧、楼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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