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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小伙律师:不起诉不代表认定无罪,或申请国家赔偿

要闻 中新网 作者:杨雨奇 2019-02-21 09:10:38
[摘要]中新网客户端北京2月21日消息,21日凌晨,福州市公安局就赵宇“见义勇为反被刑拘”事件发布最新通报。21日凌晨,福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2月21日消息,21日凌晨,福州市公安局就赵宇“见义勇为反被刑拘”事件发布最新通报。通报显示,检方称,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此,赵宇代理律师范辰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予起诉不代表认定赵宇无罪。若是因调查证据不足而判定无罪,则将继续进行上诉,直到认定赵宇无罪。此外,赵宇一方或将申请国家赔偿。

  从“故意伤害”到正当防卫

  2月17日,在福州生活的21岁黑龙江小伙赵宇发微博求助称,自己见义勇为救助女邻居,却反被警方刑拘。事件一经曝出,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据赵宇微博描述,2018年12月26日夜里,在家陪伴怀孕妻子的赵宇,听到楼下传来女子喊“强奸”“救命”的呼叫声,遂下楼了解情况。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赵宇看到施暴者李某正对该女子进行人身侵害。

  期间,赵宇上前试图阻止李某施暴,遂与其发生肢体冲突。据赵宇描述,自己在抽身时不小心踩在了对方肚子上,导致其“肠子破裂”。经鉴定,赵宇踹伤对方至二级伤残。

  事后,李某报警称赵宇对他实施故意伤害。2018年12月29日,赵宇便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14天。1月4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故意伤害”向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宇。直到2019年1月10日,赵宇才“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被释放。期间,赵宇关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14天,至今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2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开的移送起诉告知书中,赵宇由“故意伤害”改为了“过失致人重伤”。

  21日凌晨,福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宇代理律师:不起诉不代表认定无罪

  针对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新网记者第一时间与赵宇代理律师范辰取得了联系。

  对于“不起诉”的处理结果,范辰表示:“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予起诉不代表认定赵宇无罪。若是因调查证据不足而判定无罪,则将继续进行上诉,直到认定赵宇无罪。”

  范辰补充说明:“如果最终判定赵宇无罪,或将申请国家赔偿。”

  此外,上述通报显示,李某因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已于2月19日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将视其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此,范辰透露,是否继续对李某进行上诉,主要取决于涉事女受害者及赵宇本人的意见。

编辑:王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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