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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取消公摊?重庆2002年就开始强制实行套内面积交易

国内 大河网-大河报 2019-02-23 10:33:14
[摘要]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比较关心的,除了房价之外,便是面积了,而对于我们购房的面积,可不是那么好计算的。

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比较关心的,除了房价之外,便是面积了,而对于我们购房的面积,可不是那么好计算的,包括小编自己在内的身边很多人,压根就不知道自己家里的面积有多大,知道的只是房产证上面的面积,而造成这个结果的,便是“公摊”。

原本花了100平米的钱,买到的房子却只有70平,如果按照2万一平米,这房子的价格其实远不止这个金额,相当于60万元钱就打水漂了。

而关于公摊伤民的争论,一直以来也是广大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很多官方媒体也加入了讨论。去年7月份的时候,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同步发布文章《“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文章指出,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

2018年8月,新华社对此发表评论《买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公摊面积”让我们很受伤!》指出,诚然,公摊面积问题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长期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这种做法是合理的。2018年9月14日,新华社发表调查文章《买100平米得70平米:公摊面积7大乱象》指出,在当前全国房价企稳的情况下,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获利,频频打起住房公摊面积的主意,“买100平方米得70方米”,个别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甚至超过50%。记者采访了解到,公摊面积“猫腻”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获得感。

实际上,在去年楼市调控趋严,尤其是限价比较严厉的时候,很多开发商在价格上没有太多操作空间,便开始打起了公摊的主意,随意增加公摊,而很多老百姓,并没有专业的建筑知识,并不知情,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开发商给糊弄了,而造成的是老百姓财产的损失。

不过,这样“公摊伤民”的现象,或许是该终结了!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据《住宅项目规范》显示,这一规范是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障住宅项目安全、适用、宜居、绿色和耐久,规范住宅项目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及技术措施而制定。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必须遵守本规范。

这里面包含了几层意思,适用范围包括建设、适用和维护,这就意味着,以后房产证上的面积,就是套内面积,那些所谓的害人的公摊,交给开发商去吧。另外一点,便是,与房子相关的物业费或维修基金等,一些相关的费用都会按照套内面积计算,这会使得居住成本有所降低。

有人也会认为,取消公摊虽好,但最后还是会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一定会通过提价等方式将这些曾经的“伤民”成本收回去。其实这并不可怕,当下公摊最主要的问题并不是说公摊的面积是多少,而是现在老百姓并不懂这公摊的计算方法,而住宅测量机构大多受雇于开发商,通过公摊来糊弄老百姓,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而实际上,在我国,并不是没有地方以套内面积交易,重庆从2002年就开始启动套内面积交易,已经执行了17年。

2002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当年6月,重庆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该条例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

2002年8月1日该条例正式施行,重庆率先强制施行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政策,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商品房交易金额5%~10%的罚款。

另外,《住宅项目规范》提出,城镇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即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基本使用标准。这意味着,以后开发商交房的时候,基本上都必须装修完毕,老百姓买到的房子,是可以直接入住的房子。

从新版的《住宅项目规范》来看,的确改动比较大,这些对开发商伤民的一些漏洞都堵掉,有利于保障购房者的利益,维护一个比较良性的房地产市场。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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