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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突离世手机藏暧昧隐秘 妻子能否讨回赠与“情人”财物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9-02-26 08:48:48
[摘要]一中年男子突然去世,妻子处理遗物查看丈夫手机里的信息、财产时,发现丈夫在微信里与多名女子暧昧聊天,涉及给付数十万元金钱和奢侈品。

一中年男子突然去世,妻子处理遗物查看丈夫手机里的信息、财产时,发现丈夫在微信里与多名女子暧昧聊天,涉及给付数十万元金钱和奢侈品;无独有偶,另一男子背着妻子,给一位20多岁的“外围女”赠送了70万元的财物……这些婚外情背后,掩不住的是金钱交易。华商报记者梳理相关案件发现,妻子发现真相后,向法院起诉讨要丈夫私自“赠与”的财物,往往都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丈夫突然离世

手机里藏着大量隐秘

对于这次涉及隐私的采访,娟子考虑了很久,最终同意了,“为自己,也为社会道德,要让那些破坏别人婚姻的人知道,到最后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丈夫去世一年多 她还在打官司

40岁出头的娟子相貌秀丽,说话不急不缓。丈夫刘林去世的一年多时间里,她除了工作和照顾孩子,还要抽出很大一部分精力用在打官司上,“要为我和孩子索回本属于我们的,却被不该得到的她们拿走的那些家庭财产。”

娟子和刘林结婚15年,有个十几岁的孩子。刘林是西安一家公司高管,收入不菲,但具体挣多少钱,娟子并不知道,因为银行卡是丈夫自己保管。按照她的描述,刘林有些大男子主义,所以她从不过问丈夫的收入,也从不看他的手机。

丈夫在世时,娟子对夫妻感情的评价是“还不错”,刘林除了工作忙,经常出差,对家庭的照顾也算到位,直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

2017年8月,40多岁的刘林在一场事故中突然去世。

>>微信里有大量暧昧聊天及金钱往来

毫无准备的娟子悲伤不已,想到还有孩子要照顾,硬撑着处理丈夫的后事。

处理遗物时,娟子查看丈夫手机里的信息、财产时,竟然发现丈夫和不止一个陌生女人的聊天记录,内容极其暧昧,更包含了大量的金钱往来,还有不少奢侈品赠送的内容。

娟子再次被深深伤害,几近崩溃。因涉及大量财物往来,她忍着伤痛将这些“看着恶心”的聊天看完,并花了大量时间,将涉及金钱、奢侈品赠送的内容整理出来。

“这些送给别的女人的钱,应该是我孩子的学费、生活费,她们还占用了我先生本应陪伴孩子的时光,这么多年,他从没陪孩子去过一次公园,所以我必须要讨一个公道!”娟子说。

>>远赴辽宁 起诉90后“外围女”

与丈夫有不正当关系之一的是徐红,90后,辽宁人。

娟子说,丈夫并没有业务在辽宁,后来通过朋友帮忙了解到,丈夫出差时经常由徐红陪同。

刘林去世前的几个月里,曾多次给徐红转账、购买奢侈品等:银行卡转账10万元、微信转账4万余元,一只3.2万元的迪奥女包,从马来西亚邮寄的市场价1万元的一斤金丝燕双层燕窝,并承包了多次头等舱机票等。

此后,娟子委托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的张莹律师向徐红住所地辽宁某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徐红返还其丈夫赠与的财物共十多万元。同时,据她了解,徐红系网上所称的“外围女”,通过与高端商务人士从事性交易获利。

庭审中,徐红称自己与刘林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并非赠与关系。她属于提供劳务的一方,刘林是因工作应酬需要,联系到她,要求其以助理身份组织饭局并提供公关服务。刘林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向她支付劳务报酬,她通过提供劳务得到报酬属合法所得,应予以保护。

庭审时,徐红对自己的工作性质语焉不详,称其工作为商务公关,陪人吃饭喝酒。“法官问她陪人喝多少酒能一次性挣到10万元时,她回答不了。”

法院进行调解时,徐红称她已将刘林赠与的财物花光,无钱返还。万般无奈之下,娟子联系到了徐红家人,将徐红“工作”的真实情况反馈给了其家人。迫于压力,最终徐红同意以现金形式返还了娟子丈夫赠与其的财物。

>>丈夫银行卡被一女子绑定了支付宝

除了徐红,还有西安一名叫贾萍的女子,让娟子尤为愤怒,也无法理解:贾萍的支付宝竟然绑定了刘林的银行卡。

娟子了解到,贾萍比刘林小将近10岁,也是已婚。手机里现存的两人聊天记录长达两年,但内容显示,2012年贾萍就和刘林通过某交友软件相识,实际交往已经5年了。

娟子提供的丈夫与贾萍的聊天记录里,贾萍通常会发一张名牌女包、女式手表或者衣服、鞋子之类的照片,然后问刘林是否好看,显得极其“亲昵”:“我负责刷卡,你负责点头”“这是我买得最贵的鞋,也是你报销的”“你今年挣钱了,给我买个迪奥的包包吧”“我要一千你给五千,这是溺爱”“爱马仕这样一个包包大概多少钱”“给点零花钱吧,首富”……

娟子将2016年以后丈夫给贾萍的金钱、物品进行了统计:

某品牌翻盖包一个,官网报价20900元;

某品牌手表一只,官网报价34600元;

2016年10月5日,两次转账2万元;

2016年10月7日,转账1万元;

2016年11月6日,向支付宝转账5万元;

……

在多达近30项、总计20万元的记录里,除了大额金钱,还有小到13元、16元的消费账单,“吃碗面都刷我先生的卡!”

贾萍曾发了一张女表的照片给刘林称:“你好好挣钱,哈哈哈……”但刘林并未过多接话。“我先生知道那表的价格,他曾经送我一块一模一样的,20多万”,娟子说,贾萍还向刘林发送过多张其不雅照片,“我实在不想提。”

>>被告答辩称应扣减并抵扣部分财物

2018年秋,娟子将贾萍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刘林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贾萍返还刘林赠与其的财物共计20余万元。

在诉讼中,娟子又发现贾萍贷款买了一辆宝马车,“首付款10万元极有可能是我先生支付”,

娟子的理由是,刘林与贾萍在微信聊天记录中曾明确提到该车,此外,根据贾萍自己在聊天记录中所说的收入情况,她根本无法支撑每月高额的车贷和大量的奢侈品消费。

2018年11月,该案开庭,贾萍并未现身,只是委托了律师出庭。贾萍答辩称,刘林确实给她转过款、购买过物品,但并不都是赠与行为,其中有刘林因日常生活需要的花费,还有她自己购买的部分,而且她也多次向刘林支付大量现金并赠与物品;虽然刘林对她的部分赠与行为未征得娟子同意,但该赠与应认定为部分无效,而非全部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中既包含夫妻共有的份额也包含夫妻一方的份额,她获赠的财产中有一半为夫妻一方的份额,刘林处分自身份额的意思表示应为真实的,她可取得一半的财产权利。

此外,她称不知道刘林有配偶,更不知道娟子与刘林是夫妻关系。她愿意返还刘林赠与的财产,但基于公平原则,应将刘林因日常生活需要支付的财产予以扣减且将她向刘林赠与的财产予以抵扣。

起诉后,娟子和贾萍见过一次面,贾萍再一次称她并不知道刘林已婚,她是因为感情并不是因为钱。但娟子告诉记者,贾萍在聊天中曾提出她“动了离婚的心思”,想和刘林在一起,刘林回复“那是两个家族的事,不是你想咋就咋的。”她认为已进入职场多年的贾萍不可能不知道刘林已婚。

“现在就等判决吧”,娟子说。

2月19日、20日,华商报记者两次联系贾萍,贾萍最终拒绝了采访。

数天前,娟子又发现刘林在2014年转账4万元给贾萍的证据,“为了更多像我有一样遭遇的妻子,我也决定诉讼到底!”

类似案例

婚外情赠与纠纷多发

多起官司妻子胜诉

作为娟子的代理律师,张莹律师代理过的类似案件不止一两起,被伤害的妻子也不止娟子一人。她介绍了自己代理过的几起典型案例。

>>案例1

90后小情人获赠20万 发妻诉讼成功要回

女孩李乐20多岁,漂亮可爱。

2017年,李乐与45岁的已婚男性陈某相识,很快发展为情人。李乐喜欢购买大牌衣物,常常购物一次花费数万元。陈某为博美人笑,先后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李乐转账20万元。

交往半年多后,双方没了新鲜感,分手。2018年初,陈某的妻子陈太太发现,丈夫背着自己赠给李乐的现金就达20万元。其后,陈太太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陈某对李乐的赠与无效,判决李乐返还陈某赠与其的现金、财物。

经过法庭主持,双方同意调解。2018年5月,经过几次调解,李乐向陈太太返还了涉案的现金和财物,并对自己因为无知、不懂法而造成的后果后悔不已,表示自己以后会找一份正常的工作,过正常的生活。

>>案例2

偏爱名牌成“外围女” 被诉后全部返还

女孩小丽虽然也只有20多岁,但穿衣时尚,出入场所均非常高档,柜子里已攒了香奈儿、爱马仕等品牌包数十个,穿衣也只穿一线品牌。小丽的工作收入根本不足以支撑她的高消费,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她走上了“外围女”的道路。

与传统卖淫嫖娼不同的是,小丽有专门的上线负责介绍高端客户给她,每次收费1万元。每半年,小丽都会去一次整形医院进行局部整形。

客户周某对小丽较为上心,多次点名要她服务。期间,小丽说自己要去欧洲玩,要周某陪同。周某遂代其支付旅行社费用,并转账给小丽30万元让其好好玩。

两人相处期间,周某向小丽通过银行和微信转账,共支付50余万元。周某的妻子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丽返还周某赠与的现金55万元、返还周某赠与的价值15万元的财物。2018年11月开庭时,小丽未到庭,但后来向周妻返还了全部财产,并承担了案件的诉讼费。

>>案例3

丈夫向情人赠送保时捷 妻子诉讼讨回

林女士发现自己的丈夫李某出轨。李某后离家出走,与婚外情人沈圆同居。经过调查,林女士发现,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为沈圆生育了非婚子,擅自向其赠送了一辆100多万元的保时捷轿车,作为奖励。

林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庭确认被告李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判决沈圆返还保时捷轿车。立案后,律师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向4S店调取了购车的发票、合同以及刷卡纪录。刷卡记录显示,沈圆虽然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保时捷车辆,刷卡小票上签署的名字也是沈圆,但其支付购车款所使用的银行卡系李某所有,李某的银行流水也证实了这一点。

在铁证面前,沈圆向林女士返还了保时捷汽车。

>>外省判例

偷偷赠与出轨对象数十万元 法院判决全部返还

婚内给出轨对象大量财物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外省也有过判例。

浙江男子李桐2016年病逝后,妻子发现丈夫生前与另一女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李桐在2011年分两次共支付80余万元为该女子购买了一套房屋。李妻在丈夫去世一个月后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李桐赠与被告80余万元的行为无效,被告返还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辩称,80余万元是她和李桐向一个共同好友所借,且认为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告应当早在2011年就知晓,超过了撤销权的行使时效,请求驳回诉求。2017年2月,法院一审判决李桐赠与被告的行为无效,被告返还80余万元,案件受理费等由被告负担。

另一起案例中,孙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认识一名兼职陪唱郭某,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此后两年多的时间里,孙某瞒着妻子张某多次给郭某汇款转账,共达70余万元。离婚后,张某将郭某、孙某起诉。

法院认为,孙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张某将70余万元转账给郭某,严重损害了张某的利益,有悖公序良俗原则,故该赠与行为无效,郭某由此取得的财产应予全部返还。一审判决郭某返回张某70余万元。

律师说法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无效

张莹律师说,这几个案例均是因夫妻一方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擅自对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做出重要决定,向婚外他人赠与大额财物行为或擅自进行大额财产处分引发的诉讼。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合同法》规定,赠与行为是一种无偿处分行为,赠与人处分的财产应当是其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如双方无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为共同共有,任何一方的财产收入均为夫妻共有财产。且夫妻共有财产是不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由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应全部无效。

(为保护隐私,除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外,部分时间、数额等信息尊重当事人意愿,略有改动) 华商报记者 佘晖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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