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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消协发布2018年十大维权案例 总有一款你遇到过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婧 2019-03-11 20:34:51
[摘要]月11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市消费者协会获悉,2018年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3531件,解决3380件

  花钱去整容不想成毁容,网购琥珀色家具收货时变成了其他颜色,买促销商品结账后发现还是按照原价来销售……3月11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市消费者协会获悉,2018年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3531件,解决3380件,解决率为95.72%,接待来人来电咨询7.5万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6万余元。

  一、体验馆人去楼空 预付卡消费无门

  2018年9月,碑林区消协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称辖区婴童水育体验馆关门停业,消费者购买的消费卡无法消费。碑林消协接诉后,实地查看该体验馆已人去楼空,于2018年8月21日办理了注销手续。消协多方查证走访,联系上体验馆负责人,经反复做工作,该馆负责人同意配合解决问题。9月27日,体验馆负责人携带所有应退款人资料来到消协,并逐一联系消费者,为43名消费者退款2万余元。

  【消费提醒】消费者应按自身需要,理性选择充值金额,办理大额预付卡消费应慎重。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及合理费用。

  二、保健品紧盯老年人 一花几万元难退款

  2018年3月初,张大爷来到西安市消协高新分会投诉,称在西安市高新区某食品经营部购买了3万余元的保健品,服用后身体不适要求退款,但该店拒绝。接诉后,市消协高新分立前往该店调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经营者给张大爷退付2.9万余元。

  【消费提醒】老年人要正确认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正规医院或正规药店消费;提醒老人亲属,要多关心老人,帮助老人了解相关信息和法律常识。一旦发生老年人被骗案件,除构成刑事诈骗及时报案外,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及时撤销买卖合同。

  三、整容手术有风险 恢复原型有困难

  2017年4月,刘女士花3万余元到西安一家美容整形医院做隆鼻手术,术后发现鼻子塌陷,联系医院后医院表示手术没有问题,刘女士又缴费1万元于10月份做了二次隆鼻手术。2018年2月,刘女士发现鼻子假体外漏,鼻腔渗血,到该整形医院检查,医院要求付费取出假体。刘女士认为不合理提出赔偿没得到解决,2018年3月20日投诉到市消协。市消协联系该整形医院负责人面谈,根据《消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整形医院一次性退赔刘女士5万元。

  【消费提醒】统计显示,近10年平均每年因整形美容引起的投诉近两万起。消费者在医疗机构整形时一定要保存好发票、诊断证明、病历等关键证据,针对承诺的效果及费用等重要问题要非常明确,最好形成书面材料,只有这样才能在发生消费纠纷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四、促销商品按原价卖 消费者购物被忽悠

  2018年12月,张先生在商场搞活动时购买了一箱奶制品,宣传彩页以及店内的标签上都表明原价60多元现价30余元,结账后发现仍以原价结账,张先生找到商场反映,认为应该按《消法》相关条款赔偿,商场辩说,收错费是由于理货人员和收银人员没按规定收费,只同意退款并赠送同款商品一箱。张先生投诉至消协,经过调解,商家最后赔偿消费者500元。

  【消费提醒】《消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五、宣传效果差距大 净水器用后水质无变化

  2018年3月李先生在看电视时看到一款净化器,当时广告宣传净化器是进口的,使用后净水效果好,李先生花1000余元购买一台,商家很快上门安装好,使用后发现实际效果与宣传差距较大,和商家联系要求处理,但商家一直没有处理。李先生投诉到消协,经过调解,商家给消费者更换新的产品。

  【消费提醒】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物,要选择具有良好社会资质的购物平台和市场知名度高的生产厂家和供货商家。在收到物品后,仔细核对所购物品是否与商家承诺标识相符,及时向快递人员或网络卖家反馈并主张权益,注意保留电视购物广告内容、网络平台界面、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及包裹单的完整,以便事后维权。

  六、邮购家具不如意 要求换货微信被拉黑

  陈先生2017年12月通过微信在杭州一家具店邮购一个梳妆台,约定颜色为琥珀色,一个多月后,陈先生收到梳妆台颜色是沙比利色,与约定不符。陈先生联系经营者,经营者以和油漆工商谈为幌子,迟迟不答复,最后竟把陈先生电话拉黑。陈先生又通过微信提出补偿,但经营者置之不理。陈先生投诉到市消协,经过市消协多次沟通并请杭州市消协协助,经营者给予1000元赔偿。

  【消费提醒】注意网购支付方式,尽量选择有一定规模并且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站商铺进行购物,不要直接将购物款支付给销售商。

  七、贷款容易退款难 网贷分期把人骗

  马女士2018年4月份在网上看到提升学历的机构,经过联系费用过高,该机构刘老师说可以先付800元,其余分期付款。马女士微信给刘老师付款800元,随后上门咨询办手续,刘老师用马女士手机办理了相关手续。马女士回家后发现,该机构给她在第三方平台申请了学习贷款。马女士害怕影响自己征信,当天通过微信联系机构解除合同,但该机构却迟迟不予办理退款。后经消协调解该机构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款手续。

  【消费提醒】需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时应谨慎,与商家签合同不要盲目签字,要仔细看清合同内容,判断后再决定是否签字认可,如果需要办理分期付款,要考虑清楚自身还款能力,谨防预付式消费“套路贷”。

  八、旅游公司擅自取消行程 消费者摊上烦心事

  张女士与家人准备出国游,找到一旅游公司咨询,递交材料并交纳两人费用2.5万余元。由于年龄大,需要提交体检报告,旅游公司的人保证体检没问题,一定能出行。几天后,张女士由于紧张体检出血压过高。第二天工作人员告知张女赶紧取消行程,并要承担每人7000余元机票费用。张女士决定另一人按照行程前往,但工作人员在没有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取消了两人行程。多次和公司联系,公司说要扣除1.2万余元剩余费用。张女士投诉到消协,经过调解,商家同意扣除消费者2000余元,将剩余的2.3万余元退回。

  【消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旅游新产品时,应选择正规、有信誉的旅游公司;要仔细了解产品情况,特别是有病不能前往条件,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有关条款,公司口头承诺就写在合同里。

  九、快递货物丢失 快递公司推诿

  2018年1月,王先生通过物流公司向上海、黑龙江两地邮寄30余罐商品,几天后上海收货时发现少了10罐,寄往黑龙江的有几罐出现损坏,王先生多次与物流公司联系,三地都推诿。张先生向消协投诉,经过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消协支持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目前该案已起诉至法院。

  【消费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快递服务时,应选择经济实力强、管理规范、有固定办公场所快递托运公司,最好能到快递公司营业点投递商品,检查上门接货业务员的有效证件,并索要服务凭证,防止上当受骗;在邮寄贵重物品时,要办理保价业务。在邮寄易碎物品时,最好选购快递公司的专用包装箱,由收件员亲自包装,减少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

  十、卖房者要解除合同 买方起诉继续履约

  2017年6月11日,田先生与张先生签订《房屋买卖三方合同》,购买商品房一套。田先生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张先生交付了10万元定金,张先生于9月26日办理完产权证,通知田先生办理房屋贷款和网签手续。合同曾规定30天内共同向服务交易部门及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房产转让过户及贷款手续,因田先生未能及时迁移户籍,导致办理房屋贷款和网签手续延至2018年12月,在办理房屋贷款和网签手续的过程中,双方又为房款按75万元还是按73万元支付,退定金是按10万还是按8万产生分歧,张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反复进行多次调解,双方意见分歧大,田先生向未央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最终胜诉。

  【消费提醒】房屋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应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确定。如果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符合当事人双方的合同目的履行。

  华商报记者 李婧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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