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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督局发布10起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例 多家企业被罚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婧 2019-03-13 07:38:27
[摘要]3月12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8年度陕西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10起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例,这些企业因发布违法广告,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3月12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8年度陕西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10起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例,这些企业因发布违法广告,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发布金融广告保证无风险

  陕西溢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金融广告时,含有对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和保收益等内容。

  处罚:2018年6月,西安市工商局莲湖分局依法对其罚款12万元。

  ■“小球藻粉”宣称有药品疗效

  西安四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的网店发布“小球藻粉”广告时,使用“增强人体免疫、防止病毒增殖、抑制癌细胞增殖、抑制血糖上升,降低血清胆固醇含量,排除毒素,迅速修复肌体的损伤等功能”广告用语,其销售的小球藻粉不是药品,而是保健品原料。

  处罚:2018年12月,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消除影响,处以1.7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保暖内衣宣称“抗菌、防臭”

  陕西好又旺商贸投资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的南极人好又旺专卖店中宣传南极人青少年加绒加厚保暖内衣等产品有“抗菌、防臭功能”,无相关的检测报告及证明材料,欺骗、误导消费者。

  处罚:2018年4月,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碑林分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2.5万元的罚款。

  ■宣传广告含“世界顶尖”等

  西安金栗美容美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该校网站“金栗国际造型咨询手册”“康博尔形象设计美发教材”上发布的宣传广告,含有“世界顶尖规模、世界顶级环境、世界数一数二学生规模数量”等内容。

  处罚:2018年9月,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款30万元。

  ■医院宣称疗法获欧洲认证

  西安莲湖男泰医院有限公司在其官网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含有“西安莲湖男泰医院独特开展的五位一体分型疗法,与传统方法相比,该疗法的疗效提高20倍以上”“德国欧莱登前列腺治疗系统,德国欧莱登前列腺研究院认证技术、治疗前列腺疾病国际新标准……”“欧式微创隐睾牵引术,欧洲微创整形协会权威认证技术,国际男性整形推广标准技术……”,并对以上广告宣传内容无法提供相关认证机构认证文件和验证证明。

  处罚:2018年4月,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莲湖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4万元的处罚决定。

  ■培训机构宣称“绝对有效”

  西安领军教育培训中心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含有“上领军,上好大学”“密押抢分,绝对有效”“超越课堂,倍数提升”“一次选择,全部搞定”,并介绍明星学员(培训受益者)专栏照片等内容的广告。

  处罚:2018年6月,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32万元。

  ■宣传其软件被用100余万次/天

  汉中金来特科技有限公司在汉中人才网发布了内容为“汉中金来特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国内最顶尖的品牌行业软件销售和服务,是汉中中小企业管理软件的领导者,公司为超过几百家中小企业提供商业设备、软件、耗材,每天超过100万次通过我公司提供的产品进行商贸业务处理”的企业信息宣传。经查明,当事人在广告宣传中的多处内容存在夸张、虚假成分,并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处罚:2018年2月,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台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万元。

  ■食品宣传提及治疗功能

  宝鸡润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食品宣传时,使用了含有“治疗便秘、对大肠癌有特效、对治疗齿槽脓肿亦有作用、治疗骨质疏松症”内容的医疗用语及疾病治疗功能。

  处罚:2018年6月,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陈仓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

  ■发布广告未标注“广告”字样

  神木市神龙商贸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王麻子商城”“王麻子美妆会员中心”中发布广告时未在显著位置标明“广告”字样。

  处罚:2018年6月,榆林神木工商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1.06万元。

  ■宣传所卖糙米能降低血脂

  汉阴县原生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的原生食品专营店中售卖的秦康糙米,宣称能提高免疫力、促进血液循环、有利于预防心血管疾病和贫血症、预防便秘和肠癌、促进胆固醇的排除、帮助高血脂症患者降低血脂。

  处罚:2018年5月,汉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 华商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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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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