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西安新闻 > 正文

电子秤遥控作假 西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婧 2019-03-16 07:28:58
[摘要]昨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提醒市民在消费时谨防上当。

  电子秤上弄虚作假 被罚款7000元

  昨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提醒市民在消费时谨防上当。以下为部分案例:

  案例1:莲湖生殖医院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

  2018年1月,原西安市工商局莲湖分局接到举报,对西安莲湖生殖医院有限公司利用其官网宣传疾病诊疗效果,违法使用患者、医生的名义和形象,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根据查明认定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医院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销售假药获刑6年

  2018年11月,原西安市食药监局接到原陕西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函告,西安市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办理的“9.16刘春梅销售假药案”已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法院认定当事人刘春梅身为陕西百家药厨医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明知并仍然通过零售企业销售假冒中药饮片4734273.4元,构成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原市食药监局依法决定对其处以禁止十年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禁业期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处罚。

  本案是西安市乃至陕西省查处的第一起对个人进行“资格罚”的案件,对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利于药品市场的进一步净化。

  案例3:黑作坊涉嫌生产假酒

  2018年10月,原西安市长安区食品药监局执法人员会同民警查处秦赵村民房内一涉嫌无证生产加工假冒白酒的作坊。查扣白酒加工工具5件,空塑料桶4个,盛有散装劣质白酒的塑料桶1个,以及大量知名品牌名酒的空瓶及包装。因案值较大涉嫌犯罪,此案线索已移交市公安长安分局深入调查,目前已对涉案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案例4:未做电梯维保填写虚假记录

  2018年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电梯维保单位西安惠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6月28日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其负责维护的某用户电梯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却填写了虚假的维保记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电子秤加装电路板称重数量可遥控

  2018年6月,蓝田县市场监管局稽查队接群众电话投诉,称张晓宁在蓝田县汤峪镇肖坡村收购小麦,使用的磅秤计量有问题。经查,6月14日10时张晓宁与司机胡某驾驶货车使用TCS电子秤收购小麦,现场拆开后发现该电子秤内加装电路板,使称重数量可通过遥控变化,现场货车所拉小麦重量合计为9600千克。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监管部门认定当事人使用计量器具有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依据《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张晓宁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TCS电子秤1台,处以罚款7000元。 华商报记者 李婧


编辑:王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市场监督 典型案例 维权

上一篇:西安市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出台 居民用气一阶销售气价调整至每立方米2.07元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