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散发招嫖卡设局“仙人跳” 团伙被判后俩“漏网之鱼”被抓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4-01 17:22:21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宁军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3月30日,华商报以《散发招嫖卡设局“仙人跳” 抢劫团伙19岁老大被判14年半》为题,报道了以19岁的杜某为首的恶势力抢劫犯罪集团,在西安多家酒店,威胁殴打招嫖人员、抢劫财物的案件。该恶势力团伙两名在逃成员不久前被抓获,今天在碑林区法院受审。

  2018年9月开始,杜某策划、提起在碑林区、莲湖区等一定区域内,以酒店住宿人员为犯罪对象,以提供色情服务为诱饵,劫取他人钱财。后杜某印制招嫖卡片,与招嫖人员联系,由苟某、荣某分别带各自人员和冒充卖淫女的马某等,进入酒店房间,对招嫖人员进行威胁、殴打,劫取财物。杜某还购买电警棍、辣椒水等作案工具,分发给苟某和荣某。在索要“服务费”、“安全费”遭到拒绝后,就殴打被害人、用辣椒水向面部喷射,持电警棍击打身体,强行劫取财物。 一审认定,杜某等在多次共同犯罪中形成恶势力抢劫犯罪集团。被告人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3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9年3月29日,西安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团伙中齐某、万某两名嫌疑人一直在逃,不久前被抓获。今天上午,这两名被告人在碑林区法院受审,公诉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齐某、万某分别参与抢劫犯罪活动1次,涉及犯罪金额28876元及手机1部、金戒指1枚。庭审中,两人均表示认罪悔罪。该案件将择期宣判。华商记者 宁军

相关热词搜索: 仙人跳 抢劫 团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