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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西局印发管理办法 物流无人机可以跨省翱翔大西北了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4-04 16:05:32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马虎振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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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物流无人机可以翱翔大西北,这个范围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

  近日,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西北局”)印发了《西北地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智能物流迎来重磅利好,物流无人机运营可以实现西北四省区的全覆盖。

  不得运输易燃、易爆物品,要求具备充分赔偿责任承担能力

  根据该管理办法,取得无人机物流配送经营许可资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包括: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具有能够对无人机飞行活动进行实时监测的感知与避让系统或具备相应能力;有物流配送所需要的场所及相应的基础设施;有设立经营、运行及安全管理机构并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经验测合格的无人机物流配送的作业设施、设备;具备充分的赔偿责任承担能力,按规定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等保险。

  申请材料提交后,受理部门会组成手册审查小组,审查评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和运行手册。

  经评估审查,认为申请人满足相应资质、运行手册具备可行性的,审查小组通过其运行手册,并组织开展现场演示验证。

  现场验证过程中,运行手册的制度规范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具备可操行性的,且在特殊紧急情况下能够采取措施确保物流配送的无人机安全返航、降落或进行有效安全处置的,才能通过现场验证。

  获得“物流配送”经营项目的许可证持有人开展物流运输飞行活动时,不得使用无人机运输易燃、易爆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运输的物品;要履行飞行活动的申报手续,在规定的空域内活动;要确保持续具备赔偿责任承担能力,确保开展物流配送飞行活动期间所投保的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等强制保险足额、有效;要与管理局建立畅通高效的工作信息通报机制;要按照国家及民航有关规定,对参与飞行活动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民航西北局:希望给群众带来物美价廉、高效优质的服务

  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民航西北局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12月4日,民航局批准在陕西省使用无人机开展物流配送经营活动试点。试点采取依托京东天鸿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无人机物流配送经营活动试点的执行企业,进行了实践性探索。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目前无人机物流配送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建立了一套具有西北特色的无人机物流配送经营管理模式和审查工作机制。为了把试点经验成果及时复制和推广,在总结京东天鸿公司的无人机物流配送的运行经验基础上,形成了制度规范,出台了这个《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是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的管辖范围,也就是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四省区。“我们希望无人机物流配送希望能够给群众生活带来物美价廉、高效优质的服务,让老百姓的生活更方便、更快捷。”而无人机物流配送的安全管理职责,涉及到空军、公安、市场监管、工信、交通、邮政等多个部门。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要 “保障飞行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目前的管理办法只是针对物流配送的无人机,以后有没有没可能放开其他领域低空飞行的无人机甚至私人飞机?

  民航西北局工作人员表示,该管理办法只针对无人机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的管理,并不涉及低空空域的管理。按照我国的空域管理体制,飞行管制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统一组织实施,目前我国正在深化低空空域管理体制改革。

  京东X事业部无人机运营支持部负责人宋鹏表示,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这个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中国无人机商用领域的一个重磅利好,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会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它为物流无人机的有序发展指明了路径,促进无人机物流配送安全、有序、健康发展。这也是继去年京东获颁全球首个省域无人机物流经营许可证以来,物流无人机监管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使物流无人机商用首次可能突破省际区域限制,为物流无人机向全国运营迈进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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