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田睿)华商报4月13日A04版以《小区公共区域私建玻璃房》为题,报道了华侨城天鹅堡小区内有业主在3楼平台公共区域私自加建玻璃房一事。
文章刊发前,西安曲江新区城管局与业主已进行了多次沟通要求整改,并于4月11日下发强制拆除公告,要求业主3日内自行拆除。
3天整改时间过去后,4月15日,西安曲江新区城管局违建科张姓工作人员核实后发现违建玻璃房仍未拆除。“15日业主从外地回来后,我和业主当面协商沟通,业主同意我们强制拆除玻璃房。”张姓工作人员说,当日下午2时许,他带领10多名工人对玻璃房进行了拆除,昨日上午拆除工作已进入尾声。
编辑: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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