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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名真假记者涉敲诈获刑 6人为农民或刑释人员

来源: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时间:2019-04-24 09:59:20 编辑:谢磊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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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假记者假媒体诈骗案不时涌现,应引起社会各方的重视。图片来源网络

  不给钱就威胁曝光:地方政府也沦为受害者

  除了企业,一些市民也成为这些真假记者敲诈勒索的对象。

  35岁的王某某是延安人,案发前系《某子》杂志社记者。2017年10月,王某某以王东(化名)非法给过往大车加柴油为由,预向相关部门曝光,敲诈勒索王东现金8000元;2018年3月,王某某又向靖边县安监局反映:靖边县一停车场内两辆大车倒油。随后,停车场负责人将王某某约至一宾馆门口,给了王某某现金3000元。

  今年1月25日,靖边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10年前,曾有媒体报道过真假记者敲诈公安等政府部门的案例。时至今日,基层政府也沦为被敲诈勒索的对象。

  2017年10月,自称是“陕西村官网”副主编的张孝军伙同马某乙(案发前为“陕西村官报”负责人,在逃)、王成欣以报道“佳县某户莫名其妙被脱贫”的不实信息相要挟,向佳县某镇政府索要钱财未果,张孝军以《佳县莫名其妙被脱贫》为标题,在陕西村官网进行报道。

  张孝军,延安市黄龙县人,初中学历,案发前系陕西村官网副主编。

  稿件上网后,涉事镇政府负责人迫于压力,指派涉事村负责人多次与张孝军协商删帖事宜,因删帖费过高,协商未果。该镇党委书记亲自邀请朋友出面,与马某乙协商删帖一事。之后,镇政府以宣传费的名义给马某乙指定的“陕西尊者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打款1.5万元。马某乙将信息删除,张孝军得款2000元。

  此事直到2018年8月28日,佳县公安局在打击“假记者”涉敲诈勒索案件线索摸排时,发现“陕西尊者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向镇政府索要1.5万元报刊费,但镇政府并未收到报刊才开始展开调查。今年1月15日,陕西省佳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陕西村官网副主编张孝军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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