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碑林区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碑教发〔2019〕86号
各中小学: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精神,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发〔2019〕52号)要求,区教育局制定了《西安市碑林区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2019年5月5日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正公开”的招生入学机制,按照《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市教发〔2019〕52号)的相关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特制定《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省教育厅“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巩固成果、不断完善、公平公正”的思路,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进一步完善我区民办学校初中“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切实推进全区民办学校依法办学。
(二)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三)坚持计划指导
根据市教育局依据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办学规模条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编制,核定辖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四)坚持公正公开
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碑林区教育局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二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
三、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分工,建立包校巡查制度
为确保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建立局领导、科长包校巡查制度。
党委办公室:负责媒体接待,对接公证机构,制定《碑林区教育局民办学校招生责任承诺书》,与民办初中学校逐一签订责任承诺书。
行政办公室:负责巡查组的组建和巡查工作,负责巡查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组织纪监科:组建公众监督团,负责碑林区所辖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基教一科:负责制定《碑林区教育局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办法》,负责有意向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基教二科:负责制定《碑林区教育局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负责答复学生、家长关于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的咨询。
安全保卫科:联系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制定《碑林区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安全稳定工作方案》《碑林区教育局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安全应急预案》,协调职能部门在校园门口及周边部署警力,全力化解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期间校园周边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现象,有效疏导交通,防止踩踏事故,确保家长、学生的人身安全,提高警惕,积极预防其他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保证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电教中心:负责电脑随机派位现场设备安装及检查、数据导入、电脑随机派位、数据导出、上传公布,完成派位工作全程技术支持,确保电脑随机派位过程平稳顺利。
民办学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xx学校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xx学校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安全预案》等,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全面、细致、扎实地筹备和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有序组织好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确保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四、招生入学
我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招生比例为4:6。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全区各民办学校严格落实《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通知》(市教发〔2018〕175号),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跨市域招生,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碑林区辖区内现有8所民办初中学校:西安铁一中分校、西工大附中分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尊德中学、西安市西北中学、西安思源中学、西安交大阳光中学、西安市民兴中学。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1.5月6日,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民办学校《XX学校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8所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经我局核准后,在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2.5月10日,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具有西安市户籍〔2019年5月31日(含)前落户〕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
(三)资格审查(具体见附件2)
1.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5月20日——31日(碑林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019年5月27日——31日(碑林区户籍在外地就读学生以及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小学应届毕业生)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2.资格审查内容与原则
⑴资格审查内容:每名学生报名前须先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报名学生是否为应届毕业生,是否具有西安市户籍或西安市小学学籍,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⑵资格审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查。
⑶凡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领取《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流程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
报名时间:5月20日8:30—5月31日18:00。
1.登录报名系统
学生及其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进行报名。
2.确认相关信息
登录系统后,学生及其家长确认已知晓报名须知;承诺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修改密码
确认相关信息后,必须修改初始密码,方可录入个人信息。
4.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
学生及其家长应如实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要求:尺寸250*350,小于100K,png或jpg格式)。
5.志愿填报
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成后,进行志愿填报。填报前,须阅知所报学校相关信息,慎重选择。确认志愿后,报名结束。
学生及家长确认志愿前,请认真阅读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基本信息,每生限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更改。
学生及家长应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6.信息公布
6月1日12:00区教育局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所有报名学生均须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含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办学位学生及所辖小区业主子女)。未被电脑随机派位上的公办学位学生及所辖小区业主子女,经公示后直接录取,不再参加面谈。
我区8所民办初中学校中,含公办学位及所辖小区业主子女学位4所,分别是西安铁一中分校、西工大附中分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交大阳光中学。
5月7日至11日,各民办学校对在自主招生中涉及到的公办直升学位及所辖小区业主子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该类学生相关材料进行从严审查;5月17日将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和相关“系统”纪检部门意见的名单及有效支撑材料报碑林区教育局核准。
1.电脑随机派位:根据各民办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40%实施。(具体见附件3)
时间:6月3日10:00全市统一时间同时开始
地点:雍村饭店
区教育局将邀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公证机构、相关技术专家、督学、民办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组成的公众监督团现场观摩,全程监督。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现场技术人员将电脑随机派位结果上传至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民办学校同步公布本校电脑随机派位结果。
2.面谈方式招生:根据招生计划数的60%减去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审批时规定应承担的公办直升学位及所辖小区业主子女人数后实施。凡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又愿意参加该校面谈的学生,应二次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申请参加原报名学校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学生持面谈凭证到该校参加面谈。
6月4日,学校将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且符合直接录取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经相关“系统”人事与纪检部门核准后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核后,各民办学校在6月5日——6月11日通过学校官网对未被电脑随机派位上且符合直接录取的学生分类进行公示。
6月5日12:00前,西安铁一中分校、西工大附中分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交大阳光中学通过学校官网公布本校公办直升学位及所辖小区业主子女学生名单和学位数以及实际面谈计划数。
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面谈工作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有条件的也可根据实际探索小组活动方式。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出现“奥数”内容。(具体见附件4)
①申请面谈并打印凭证时间:6月6日8:00--6月10日18:00。
②信息公布:6月11日12:00区教育局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学校面谈申请人数。
③面谈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④面谈结果公布:区教育局于6月20日当天12:00前,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谈录取名单。
(六)补录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电脑随机派位+面谈”工作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实施补录。(具体见附件5)。
(七)其他事项
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30日前,由区教育局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安排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放弃民办学校学位。
经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学,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市教发〔2017〕158号)执行。
(八)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报名
各招生学校印制各校的录取通知书,将填写好的录取通知书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在市局规定的时间6月30日前发放。7月1日前,被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其公办学位学校办理流出证明。7月2日,各民办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九)收费规定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各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学校,对相关学生按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民办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细则,明确招生工作的规则要求,周密设计各个环节,报备市、区教育局后,严密组织实施,并切实做好舆情引导,确保2019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规范工作管理
1.建立诚信制度
区教育局将和辖区内民办初中学校逐一签订招生工作责任承诺书,并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对违规失信的学校和个人,及时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2.夯实重点工作
严格计划管理,区教育局将根据市教育局核定后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各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规范学籍管理。各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录入学籍库。
3.严肃招生纪律
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在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招生方式以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委托第三方组织自主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收取物价部门核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健全应急机制
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对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逐个研究,逐个分析,科学研判招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各招生学校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安全稳定主体责任,指导其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四)强化执纪问责
区教育局将在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成立巡查组专项巡查,局组织纪监科将组织公众监督团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民办学校以其他任何方式私自招录学生。各招生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承诺书,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对于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学校的投诉将及时核实情况,严肃处理。投诉举报电话:87381320 87515554。
招生结束后,区教育局将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可以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等措施,同时追究有关学校和主管部门责任;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视情节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区教育督导室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并追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民办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细则、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利用各种舆论载体、传播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受理和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营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良好氛围。
(六)加强联络,畅通信息
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值班力量,安排专人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认真研判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各学校要确定一名副校长作为联络员,专项负责与教育管理部门的联系,阶段性汇报工作情况,确保上下信息畅通。
附件(见碑林区政府网站):
1.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办法
3.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实施办法
4.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面谈工作实施方案
5.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剩余招生计划补录工作实施细则
6.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19年民办初中学校信息表
编辑:强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