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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卖房没及时迁出户口 3万“户口保证金”不给退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思存 2019-05-10 07:28:25
[摘要]新筑派出所户籍民警表示,没有户口保证金的规定和要求。对于开发商所要求迁走户口才退户口保证金的做法,他们不知情。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买房送户口,但卖房时却被要求将户口迁走。已在西安生活10多年的张先生遭遇烦心事。

  昨日,张先生介绍说,2004年3月,西安西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西航花园”小区,买房送户口,他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之后将户口从铜川迁至西安,并落户在公安灞桥分局新筑派出所。

  张先生介绍,2013年,因家中两位老人外省探亲时出了车祸,先后花费30多万元,为给家人看病和后续治疗,决定将西航花园名下房屋出售。因该小区销售时该项目“五证不全”,购房者办理的按揭贷款,也是开发商担保后银行发放的分期贷。要卖房就必须到开发商处更名后才能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

  据张先生讲,他通过小区内的中介公司得知,西安西港房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规定,该公司房款要扣除3万元户口保证金,卖主在出售房屋后把户口迁出西航花园,才能拿回这3万元。

  张先生称,2014年3月20日,他在中介公司写下《承诺书》,承诺被西安西港房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收取的3万元户口保证金,由该中介公司协助退回,当日就与买方达成售房协议。此后,因户口无法落在朋友和亲戚名下,此事一直搁浅。直到2019年3月9日才将户口迁移至公安航天分局秦宇派出所,但退钱时被告知因未按照要求及时迁走户口,3万元户口保证金开发商不退了。

  据张先生提供的盖有西安西港房产开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的收款收据上,3万元的摘要为“户口保证金”。

  昨日上午11时,华商报记者来到西安西港房产开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外出开会。昨晚10时20分,西安西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回复称,户口押金只要在客户交易后把户口迁出都给退。

  昨日下午3时,新筑派出所户籍民警表示,没有户口保证金的规定和要求。对于开发商所要求迁走户口才退户口保证金的做法,他们不知情。

  针对让卖房者迁走户籍一事,该负责人表示,因新业主有要求,自己房子不能挂别人户口。公司是为保障新业主权益才这么做。

  他称,为更好督促卖房方履行自己卖房迁走户口的承诺,该公司让业主书写了承诺书并交纳了押金,尽管如此,其仍未能遵守承诺。房子卖了多年,户口都不按照承诺迁出,老业主多次催促该公司要办理落户手续,均因此房有户口未能办理,给新业主和公司带来很多麻烦。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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