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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收“黑车”保护费垄断西安至泾阳客车运营 13名被告人获刑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9-05-13 13:50:19
[摘要]采用暴力殴打、扎损车胎等手段,收取“黑车”司机管理费,垄断西安至泾阳客车运营。今天上午,未央区法院对以吴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13名被告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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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暴力殴打、扎损车胎等手段,收取“黑车”司机管理费,垄断西安至泾阳客车运营。今天上午,未央区法院对以吴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13名被告人获刑。

  5月8日,未央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庭审中,对未央区检察院的指控,1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被告人吴某、肖某、刘某、安某、赵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预谋对西安至泾阳的“黑车”司机收取管理费用,垄断西安市凤城十路地铁口至泾阳的“黑车”运营。同年11月初,为了使“黑车”司机自愿交费并起到震慑作用,吴某纠集吕某入伙,并指使肖某、安某、赵某及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在凤城十路地铁口阻拦“黑车”司机拉客并要求交纳“管理费”。

  2018年年初,肖某、安某、赵某、刘某逐步退出该犯罪集团,之后王某、张某等人陆续加入。同年3月,被告人吴某吸纳3名“黑车”司机担任小组组长,对相关司机进行分组管理,负责收取和上交“管理费”并向吴某报告相关信息。期间,吴某指使多名被告人,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迫使西安凤城十路地铁口至泾阳的“黑车”运营司机交纳“管理费”。对交纳“管理费”的司机,允许其进站载客,对不交纳“管理费”的司机,采取暴力殴打、拦截车辆、阻挠载客、扎损车胎等方式,强迫其交纳“管理费”。

  另查明,2018年3月份,吴某先后指使多名被告人对拒绝交纳“管理费”的两名司机实施殴打,并指使人将拒绝交费的多名司机的汽车轮胎扎破,以达到震慑目的。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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