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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孙小果涉黑案 孙小果的“前事今生”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王利民 2019-05-25 07:07:33
[摘要]据《昆明日报》4月24日报道,自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于4月1日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以来,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据《昆明日报》4月24日报道,自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于4月1日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以来,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巧的是,20多年前,有一个在昆明夜场大名鼎鼎的恶霸也叫孙小果。1998年2月,此人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据多处权威信源确认,上述两个孙小果为同一人。

  孙小果的“前事今生”

  生母:最晚在1992年就已在昆明市公安局某分局工作,并被授予三级警督

  继父:李乔忠(后改为李桥忠),在1998年就担任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已于2018年退休

  生父:?

  1992年12月

  入伍,后又进入武警某学校学习

  1994年10月

  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监外执行)

  1997年11月

  因强奸等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逮捕

  1998年2月

  因强奸多名女性(包括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8年10月

  曾为一项“联动锁紧式防盗窖井盖”的技术申请国家专利

  2010年

  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

  2011年8月

  以“李林宸”之名注册餐饮公司

  2013年起

  先后以李林宸和本名注册经营多家夜店

  2019年4月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公开称“打掉了孙小果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制图/白晨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把孙小果案办成铁案

  因强奸等罪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孙小果,竟摇身一变成为夜场黑老大,瞬间引发舆论哗然。5月24日上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向云南反馈督导情况,特意点到孙小果案,要求办成铁案。

  5月2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组长韩勇向云南省反馈督导情况。督导中发现,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政治站位方面,在州县层面,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将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性工作,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部署和推进。依法严惩方面,有的地区和部门线索核查不深不透,案件查办进展缓慢,还没有形成高压态势,与中央部署要求有差距。综合治理方面,有的地区和部门没有把乱象治理作为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有的行业和领域还存在监管盲区,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象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黑恶势力滋生提供了空间和条件。深挖彻查方面,一些地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挖得不够深。组织建设方面,有的地区没有把基层组织建设与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从督导组受理的来信来电举报来看,对村(社区)等基层干部的监管还不到位。组织领导方面,有的地区对专项斗争的基础保障不足,对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研究不深,组织领导不够得力。

  督导组还专门听取了孙小果案情况汇报,要求云南省委组织精干力量,依法严惩、深挖彻查到位,把该案办成铁案,中央督导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云南省委表示,省市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调查,依法彻查。对在该案中为孙小果提供保护的国家公职人员,无论涉及到谁,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据云南网

  >>孙小果变形记:

  死刑强奸犯 狱中“发明家” 夜场“大李总”

  1998年2月被判死刑的昆明黑恶势力代表孙小果,时隔21年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再一次被打掉。死刑犯、狱中“发明家”、夜场黑老大,“昆明恶霸”孙小果的人生充满谜团待解,这21年来他是如何变身的,背后有什么黑幕?

  昆明恶霸“孙小果”

  据《中国法律年鉴(1999)》“案件选编”介绍,孙小果,曾用名陈果,云南昆明人。

  1994年10月,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监外执行),1997年11月因强奸等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逮捕。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夜店老板“大李总”

  今年4月24日,《昆明日报》报道,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期间,昆明市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媒体从多个权威渠道证实,此次扫黑除恶被打掉的孙小果,就是此前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孙小果。

  事实上,早在此次被定性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之前,昆明坊间就盛传孙小果没有死,出狱后还注册了多家公司。

  多位昆明夜场人士向媒体证实,孙小果出狱后改名换姓,身材发福,以昆明M2酒吧老板的身份为圈内人士熟知,认识他的人都喊其“大李总”。

  M2酒吧2013年5月7日开业。该酒吧隶属昆明咪兔娱乐有限公司(简称咪兔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咪兔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缪某某(持股46%)、李林宸(持股42%)、栾某某(持股7%)、骆某(持股5%)。据报道,其中的李林宸就是孙小果。

  媒体查询工商资料发现,李林宸的名字最早出现在昆明商界,还是2011年8月。当时,一家名为昆明福井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福井餐饮)的企业成立,李林宸担任法定代表人。2012年2月,福井餐饮名称变更为昆明饱食杰餐饮有限公司,李林宸同时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工商资料还显示,2014年期间,李林宸作为股东,先后与栾某某、缪某某等人,出资成立过云南咪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熙元商贸有限公司等。

  2017年,昆明昆都的夜店全部关闭,M2酒吧搬往另一处,更名为银河俱乐部。

  昆明银河俱乐部官方微博介绍,俱乐部隶属云南银合投资有限公司,是云南银合集团继M2酒吧后推出的全新品牌。工商资料显示,云南银合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孙小果持股95%。

  工商资料显示,除云南银合投资有限公司外,孙小果还与生意伙伴栾某某等人出资注册多家公司,这些企业成立时间均在2017年以后。

  狱中“发明家”

  据媒体此前公开报道,1997年强奸案发时,孙小果母亲孙某某在昆明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侦队,继父李乔忠(后改为李桥忠)时任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据知情者称,李桥忠是从部队转业到公安,2002年从公安分局调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已于2018年退休。

  另有知情人士透露,每次孙小果“犯事”之后,都是其生母在背后为其奔走。孙小果其中一次减刑,或与专利申请有关。2008年10月27日,一名叫孙小果的申请人曾就其发明的联动锁紧式防盗窖井盖申请国家专利。据了解,申请人就是之前被判死刑、后又涉黑的孙小果。而当年前往专利事务所送来此项专利相关材料的,正是孙小果的母亲。

  >>谜一样的父母

  22年前受访曾反思 又被曝为儿奔走活动

  1997年11月28日,《云南法制报》报道了昆明警方摧毁孙小果流氓恶势力团伙的事件。称早在1994年10月,还在警校的孙小果曾轮奸女青年,案发后,其出生年份由1975年改为1977年,当年法院判处孙小果3年有期徒刑,但被保外就医了。1997年11月,孙小果还伙同他人对少女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致使张某某重伤。

  1997年,《云南法制报》刊发报道《可怜天下父母心——孙小果父母访谈录》,文中,孙父孙母对自己儿子所犯的罪行表示了震惊、愤慨和谴责,并表示坚决支持有关部门对孙小果依法惩处。

  1998年2月18日,孙小果因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被判死刑。一审后,孙小果等人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过,在孙小果案件中,其父母所做的,与此前所说的“坚决支持执法部门对儿子的处理”大相径庭。1998年初,媒体曝光了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的恶行,文中提到,孙的母亲多次找到有关办案人员,要求翻看有关孙小果的案情材料及索回孙小果被警方扣留的一些物件。

  昆明市检察院查明,孙小果1994年犯强奸罪后能办保外就医,就是因为其母亲四处活动,用涂改过的医院检验报告单,进而成功办了手续。

  被判死刑的孙小果,不仅顺利走出监狱,还改名换姓成为夜场老板。一审被判死刑10年后,他还于2008年10月申请专利,此事也是由孙母联系代理机构一手操办。

  5月16日,《南方周末》报道,每次犯事后,都是孙小果母亲在背后为其四处活动奔走,而孙小果先后使用的名字——陈果、孙小果、李林宸,姓氏分别是跟随了他的生父、生母和继父。

  上述报道称,孙小果的生母最晚在1992年就已在昆明市公安局某分局工作,并被授予三级警督。孙小果的继父曾任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2002年出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2018年退休。

  耐人寻味的是,孙小果当年被判死刑后,《云南法制报》还对此发评论,直指孙小果肆无忌惮、有恃无恐,背后是“握有重权的人姑息、迁就、纵容、包庇”,呼吁要彻底清除“父尊子贵”、“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腐朽陈旧的观念。

  此外,孙小果神秘的生父迟迟未浮出水面,也引发舆论广泛猜测。但是,不管是何等身份,不论有多大的神功,能让臭名昭著的恶霸起死回生,孙小果父母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不应成谜,需要有经得起法律检视的说法。

  >>牵涉多人

  曾服刑的云南监狱和政法部门多人被查

  据多个信源证实,孙小果服刑期间是在云南省第二监狱执行。

  2019年4月13日,已退休的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刘思源历任云南省第二监狱教育改造部副教导员、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云南省第一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调研员;2018年10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2018年11月退休。

  与此同时,云南省第二监狱一名监区长也因孙小果事件,被控徇私舞弊、违规减刑。另有昆明政法界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涉及孙小果案件的一名承办法官,退休后已坠楼身亡,原因与抑郁症有关。

  5月14日,云南省纪委监委最新通报称,已退休6年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梁子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梁子安履历显示,他曾于1979年10月至2013年12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担任刑二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处级),2009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副厅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多位云南政法界人士认为,梁落马,或与孙小果案有关。 本组稿件综合南方周末、澎湃等

  >>律师说法

  孙小果服刑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

  据媒体报道,1998年孙小果被判处死刑后,先是被改判死缓,又于2001年9月改判为18年零6个月,多次减刑后,于2012年刑满释放。陕西望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王世冰认为,孙小果上诉被驳回后又改判,一定是再审了。启动再审程序,依据刑事诉讼法252条规定,原因可以是当事人的申诉,也可以是法院发现,或检察院抗诉。

  王世冰认为,孙小果服刑期限明显不符合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五十一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1997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孙小果在狱外活动早于2012年8月。媒体报道称,早在2011年8月5日,有一家昆明饱食杰餐饮有限公司注册,李林宸(孙小果)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孙小果1998年2月被判死刑,之后改判死缓一般需要半年,假如到1998年8月改判的死缓,死缓执行二年期满即2000年后才可减刑,最短实际执行刑期为12年,且从死缓执行期满开始算,最快也要到2012年8月。

  王世冰认为,孙小果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不符合我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147条、《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之规定,服刑期间、服刑期满一定期限内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等职务。孙小果无论当时处于服刑状态还是服刑期满,但未满一定期限,都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至于孙小果是如何做到不符合担任法定代表人条件而担任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是孙小果存在两套身份,即同一人拥有两套户籍、两个身份证号。按照媒体的报道,一套叫孙小果、一套叫李林宸,李林宸是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此如果他用李林宸这套身份去注册公司并担任高管不存在障碍。 华商报记者 王利民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王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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